这里所谓中国传统经济,实意味着中国传统的封建经济。
一般的封建经济,原是以孤立的,各领地各庄园自给的形态为其特征。但在中国典型的封建体制下,却不但一般的破除了那种孤立,并且很特别的很早就产生了各种形式的公经济。远在西汉时代,除了铸币的铸造,已统于三官,表示这一“官钱局”连同“造币厂”的公有经营,达到了相当规模(到了汉平帝之世,五铢钱的铸造,计达“二百八十亿万余”枚)外,还有以次这一些公营事业:
(1)兴盐铁——“山海天地之藏,皆宜属少府……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钛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便属所在县。”(《史记·平准书》)
(2)设均输平准——“……设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置均输盐铁官,令各远方各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都仰给大农。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
(3)设常平仓——“令边郡皆筑仓,以物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
汉武之世,除以上设施外,还有酒榷之设。降及王莽时期,更设六筦五均制,不仅由国家独占主要制造业部门,统制市场,并开赊贷,即“民欲祭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民或欲贷以治产业者,均受之,除其费,计所得,岁毋过什一。”(《汉书·食货志》)
对于以上诸种公营事业,往后各朝代,大率相沿,但有损益,而经营对外贸易一项,则系降及宋、明始正式成为国家一大收入源泉。
关于中国这类公经济形态,外人是这样看法:(www.xing528.com)
“中国官僚制度,不仅和地主联系着,而且它已是地主的化身。它不仅和商业资本联系着,而且它自己已成为最大商人,把铁的丝的贸易垄断着,并控制盐铁经营,直至最近时期,在帝国主义侵入以前,更保持着对外贸易的垄断,和支配粮食市场。……这个官僚制度,不仅和借贷资本联系着,而且本身是一个最大的高利贷者;利用着仓库制度、土著的银行(钱庄)制度和典当制度,使商业、手工业、运输业,与其他一切经济活动皆服从它自己。”[2]
这段话虽然可利用来说明过去中国政府经营经济事业的本质,但却十分不够。中国封建体制其所以能产生这类公经济形态,基本的是由于它的经济基础,是地主经济,而不是领主经济;惟其在地主经济基础上,天下之赋,皆集中到中央政府,各地方的官吏,皆仰给于中央,故中央集权的官僚主义的封建体制能够建立起来;惟其政府手中,以赋税贡纳的方式,取得有大量的农工业生产品,又因为它有支配全国的力量,它就能从事各种大规模的公营事业;更又因为任何形态的封建体制,对于农业,对于土地有密切的依存关系,所以,中国这种封建官僚政府,一方面尽管与商业高利贷业发生联系;在另一方面,却宁是由于它怕商业高利贷业剧烈活动,危及其所依存的农业的土地经济的基础,至少想在主观上,借政府的直接经济活动,来缓和那种趋势,但在客观上,由于这种公经济方式的活动,却进一步加强了官商的联系,加深了对于直接生产者的榨取,而使每一个朝代,都必然踏袭其前一朝代没落之路。总之,中国传统的公经济,为我们显示了以次诸特质:
(一)它是作为中央集权封建制下的特产物而出现的。
(二)它因其是作为中央集权封建制下的特产物,故它显示为全国性的国家经济形态。
(三)它与官僚制度有密切联系,往往是官僚假公济私的一个“政治副业”。
(四)它和近代初期各国君主专制局面下所采行的限制经济措施,有某种程度的类似,但后者是作为走向现在个人主义经济的过渡形态,而前者则是附丽在中国特殊封建制上的“正常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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