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是由生产物发展过来的。不论怎样一件简单的生产物,如一探究它发展成为商品的全过程,或者,如从一个简单的商品交换现象中,去探究隐藏在它背后的本质,就知道商品是把一定的社会关系,作为它形成的现实基础。它体现着现实的社会关系;同时,还可由它形成的过程,测定一个社会的生产力的发达水平。
商品,由它最初的萌芽,由单纯的交换起,到它最高的形态止,曾经历许许多多的阶段。在每个阶段,它都具有不同的特质,体现着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
在同一社会中,可以同时并存着经济发展各阶段的各种不同形态的商品,一个社会,如果在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很显明的与其他历史阶段的社会相区别,即是说,如其它已经大体完成了它某一历史阶段的发展程序,叫人毫无疑义,也毫无争论的判定它是一个由什么生产方法所支配的社会,比如,在今日,说英国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那么,它这一社会的商品生产或商品,就用不着考究,而知道它是采取哪种形态,或以某种形态,为其支配的形态。(www.xing528.com)
但英国在十六七世纪的时候,即当它正由封建社会,向着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候,它的商品生产形态,就不但比现在复杂,且在杂然并存着的各种商品标本中,还不易使我们辨认何者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即何者取得了支配形态的地位。
多年以来,中国社会也正经验着同一事态。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论争,迄今还不曾完全宣告结束,由是,我们对于摆在目前的各种形态的商品中,究应把哪种性质的商品,或在哪种条件下生产的商品,作为中国社会的商品的标本的问题,也自然是龂龂未决定的。也许说,中国社会性质论争问题,其所以还不曾全无异议的正式宣告终结,却正因为在这种问题上,具有根本的决定的作用的商品形态问题,以前不大有人触到,后来触到了,又不见有何深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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