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对于劳动者在一定时间支出的劳动,所给予的报酬,或以货币表现劳动力的价格。在这简单的说明中,我们已不难理解:(一)工资劳动的形成,是以工资劳动者,已取得形式上的独立地位,它由是得自由处分它的劳动力,把它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向人出卖;(二)工资劳动者肯把它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工资给予者肯把劳动力当作商品买入,都表示作为劳动力借以活动,借以发生作用与效能的生产手段,已改易其内容,并从工资取得者手中分离,而被移转到工资给予者手中了;(三)一定时间内的劳动价格,以货币支付,那是货币关系已有相当普遍的发展,否则那种支付,将不会采取货币形态,而将采取其他形态。上面这三种事实,是相互关联着发生的。以这种种事实为基础而形成的工资形态,就是所谓现代性的工资。这种现代性工资对于过去勉强可以称之为工资的那种劳动报酬的区别,与其说是存于报酬的内容和限度上,毋宁说是存于劳动者因以取得其报酬的劳动条件上。因此,我们可以说,工资的形成,是受决定于劳动的形态。
劳动形态的发展史,在私有财产制的社会,包括了由奴隶劳动,到徭役劳动,再到雇佣劳动的全演变历程。
在奴隶劳动条件下,奴隶自身是当作活的工具,和死的工具同样隶属于奴隶所有者。对奴隶所给予的生活资料,不得称为报酬,那和在土地上施肥,对家畜饲养没有两样。在徭役劳动条件下,情形显然不同了,农奴的劳动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是他为自己劳动的部分,一是他为土地领有者劳动的部分。他所以为土地领有者劳动,是为了取得为自己劳动的权利。如其他能由前一部分劳动维持自己及其家人的生活,则后一部分劳动,就算是维持生活以上的过剩。在经济科学上,称前者为必要劳动,后者为剩余劳动。这剩余劳动,无疑是生产手段(主要为土地)所有者收入的来源,而必要劳动则是生产手段利用者收入的来源;但在当时,必要劳动的成果,不但不曾转化为生产手段所有者给予生产手段利用者(主要为农奴)的报酬,反而使剩余劳动的成果,变为生产手段利用者对于生产手段所有者的贡纳。但不论谁给谁,谁是与者或受者,其被予被受的对象或现实基础,却是十分明白的。虽然领主随时可以依其好恶,任意使必要劳动部分与剩余劳动部分的限度予以伸缩。
但要使劳动者之必要劳动部分的成果,以工资形态表现出来,那需要根本改变劳动条件,即由徭役劳动移转到雇佣劳动,在雇佣劳动条件下,社会整个情形都改变了。以前一切的权力同财富,都集注在土地方面,寄生于土地的领主,自然想死死束缚农奴,借以继续勒取贡献。但作为新社会主人翁的资本家,却反需要解除农奴的那种束缚,农奴由那种束缚解放了,他才能成就其资本扩张的要求。由是,反封建特权的自由平等口号被提出,商品生产关系被造成;劳动者已不是在隶属的关系下,把他的剩余劳动作为贡品,而是在平等形式下,把他的劳动力作为商品。结果,现代型的工资出现了。(www.xing528.com)
自然,形式的假的平等,对于真的隶属,究有何等好处,或者,资本的劫持,对于土地的束缚,究有哪些便利,那不是我们要在这里分析的。在劳动进化史上,雇佣劳动总归是一个进步的形态。这个进步形态的劳动的出现,即资本主义工资关系的确立,其经过的历程,实在比我们用几条原则概括出来的内容,要复杂、错综、曲折得多。无论在工业上,抑在农业上,由徭役劳动向雇佣劳动的转化史,在生产劳动者方面,就很可视为是他们的一部苦痛史。他们留在徭役劳动条件下工作,是一种痛苦,他们认真的进步到了雇佣劳动条件下工作,也许要经验另一种痛苦。但如其他们一直被迫而滞留在转化阶段,就不但受不到假的平等或真的隶属可能享有的好处,同时还会经验到这两重的痛苦。他们的劳动力,一方面尽管取得了当作商品的外观,另一方面,还可能具有当作贡品的实质。
我们中国今日的工资形态,就如实的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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