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罗马尼亚1949年10月5日建交,两国人民的友谊源远流长。罗马尼亚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之一。近年来,双边经贸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在罗投资稳步增长,合作领域不断拓宽。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对罗马尼亚的累计直接投资额,由2005年的3 900万美元上升至2014年底的1.91亿美元。目前,中国企业正处于进军罗马尼亚的机遇期,在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等领域,与罗合作潜力巨大。
(一)基础设施投资空间较大
罗马尼亚公路网总里程为8.17万千米,其中高速公路321千米,欧洲公路6 073千米。罗马尼亚铁路网络总长2.06万千米,均为电气化铁路。货运列车平均时速为25千米,客运列车时速为45千米。罗马尼亚已开辟连接首都和国内17个城市、欧洲大多数国家的航线。主要航空公司为罗马尼亚航空公司。目前有6个国际机场,最重要的是布加勒斯特的国际机场,年货物处理量占全国航空运输货物的80%。
罗马尼亚河道总长1 779千米,拥有港口35个,其中海港3个。最重要的港口为康斯坦察港,是黑海第一大港,被认为是西欧发达国家和中东欧新兴市场间的货物中转站,运至康港的货物可通过多瑙河或公路网运往其他国家。康港与铁路、公路、内河、航空和管道网络相连,总占地面积1 312公顷,水域面积为2 614公顷,年货物处理量为1.05亿吨。与中东欧其他国家相比,罗马尼亚基础设施仍较为落后,该领域有较多发展机会。目前,罗马尼亚在电站、路桥、机场、港口的建设及改造方面有多个项目希望与中国合作。
(二)贸易投资环境相对优越
罗马尼亚位于欧洲东部,为欧盟“东大门”,处于欧盟与独联体和巴尔干国家交汇处。交通便利,泛欧四号、七号和九号通道穿越境内,拥有黑海第一大天然良港——康斯坦察港,河运发达,产品可经黑海—多瑙河运河直抵西欧。罗马尼亚是中东欧地区最大的市场之一,人口在欧盟中排名第七。2007年加入欧盟后,产品可无障碍进入拥有近5亿消费者的欧盟市场。罗马尼亚主要的进出口货物大类为运输设备和机动车以及其他加工类产品。罗马尼亚是新兴工业国家,因劳动力、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势成为东欧地区最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国之一。其政局相对稳定,加入欧盟后,法律与欧盟接轨,规范化和透明度逐步提高。罗马尼亚劳动力素质相对较高,外语优势明显,技术教育发达,IT和软件人才享誉海内外,与其他欧盟成员国相比,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罗马尼亚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居欧洲前列。土地肥沃,地表水和地下水蕴藏量较大,农业潜力巨大。工业基础雄厚,服务业发展迅速。(www.xing528.com)
(三)提供多项投资鼓励政策
罗马尼亚投资优惠政策的主体框架是2008年6月底出台的《投资促进法》。根据该法规定,希望享受投资优惠的外国及本国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鼓励地区发展;保护环境;提高能效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研发、创新以及高技术投资;增加就业及对员工进行培训;支持政府经济社会政策的其他领域。罗政府将主要以国家资助的形式向投资者提供优惠,对购买有形和无形资产提供无偿补助。具体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领域、投资额、目的、可行性、期限以及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等标准确定,最高可达3 000万欧元,对在首都布加勒斯特及伊尔福夫县之外欠发达以及失业率较高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更大。
在税收优惠方面,罗马尼亚加入欧盟后,对国税税收优惠进行了清理,只有经济特区或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方可享受部分税收优惠。国家资助成为投资者可享受的投资优惠的主要形式。地方议会可以根据需要对工业园区内的投资者减免征收部分税种,主要是指建筑物税、土地税和交通工具税等。
《投资促进法》确定的可以给予优惠的投资领域主要包括:加工工业;供电、供气、供暖和空调业;供水、清洁、垃圾回收及有毒物质无害化处理;电信及信息服务业;职业培训、科技创新及研发活动;行政及其相关服务;环保项目。此外还规定,对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失业率较高地区的投资提供支持。
除了国家统一的优惠政策外,各地还可自行出台地区鼓励政策。罗马尼亚地方政府自主决策权较大,很多优惠政策均由县议会确定。经济发展水平和发达程度不同,各个地方提供的优惠措施也不同。首都及其周边以及西部发达县区的优惠政策相对较少,而东北和南部等相对落后地区的优惠政策则相对较多,力度相对较大。罗地方对投资的鼓励措施主要体现在:减征、免征或缓征地产税等地方税种;向投资者提供优惠的土地价格;提供各类投资信息以及改善相关基础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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