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编制实施方案,以与“一带一路”建设相衔接
2015年《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发布后,“一带一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欧晓理就明确表示:“‘一带一路’领导小组要求每个省区都要编制本省区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方案,且要在2015年9月完成地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与国家规划衔接。”[1]
2015年11月,全国31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衔接工作已基本完成,[2]如广东省在2015年12月发布《广东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方案》,“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如西安、厦门、兰州或出台实施对接方案,或制订年度“一带一路”行动计划。
(二)地方规划的内容越来越丰富
几乎所有省市均在其地方规划中将“对接‘一带一路’”纳入其中,一些省市部门还制定出台专项规划,例如2016年12月天津市科委制定出台《天津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随着中央各部委“一带一路”发展规划继续明确,地方政府对接政策将进一步丰富化和多样化。
(三)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对接融合明显(www.xing528.com)
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试点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探索改革密切相关。从2013年上海自贸区试验试点、2015年第二批共3地自贸试验区设立,以及2016年底第3批共7地自贸试验区设立,自贸试验区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越来越明确,前两批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深化改革方案也将“一带一路”建设纳入其中。
(四)各地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容架构相近,具体内容突出地方特色
各地对接“一带一路”的内容架构均是在整体规划架构之下设计的,同时又突出本地方优势特点以及所重点面对的海外区域。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思路、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对接合作、特定领域的合作、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合作、开放合作机制创新等方面。
从各地方政府规划和行动计划看,其内容比整体规划更加具体化和务实化,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境内外互联互通的国际大通道设计都具体到相应的区域和城市。从具体项目推进实施看,各地方政府推进的重点项目仍是本国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许多规划的内容是在原来地方规划内容上进行的更新和叠加,与“一带一路”建设进行对接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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