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制造厂的工作职责
1)建立汽车特约服务站,对特约服务站的人员进行培训,帮助特约服务站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向各区域派出汽车制造厂的技术服务代表,检查各特约服务站保修索赔的执行情况,评估各特约服务站索赔员的业务能力。
3)遇到疑难问题,汽车制造厂将通过函电指导或派代表及技术人员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4)特约服务站在保修索赔服务中如被发现有欺骗行为,如伪造索赔单等,汽车制造厂将拒付索赔费,并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直至取消其索赔资格。如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将追究其责任。
2.汽车特约服务站工作职责
1)特约服务站是被授权对汽车产品进行保修索赔服务的企业。特约服务站有责任向所有符合保修索赔条件的用户提供满意的保修索赔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拒绝用户提出的正当合理的保修索赔要求。
2)特约服务站必须按汽车制造厂的规定配置相关的硬件(专用质量鉴定设备、索赔申请提交设备、专职人员、专用仓库等)和软件(电脑管理软件、专业培训、专业鉴定技术等)。
3)贯彻汽车制造厂保修索赔政策,实事求是地为用户提供保修索赔服务,既不可推脱责任,也不可为用户提交虚假的索赔申请。
4)特约服务站在进行保修索赔工作中,有效的调整和维修是首选的措施。当调整和维修无法达到应有的技术要求时可以更换必要的零件或总成。
5)特约服务站有责任配合汽车制造厂处理好用户的质量投诉。特约服务站作为汽车制造厂的代表之一,不可推卸用户对质量投诉的责任。(www.xing528.com)
6)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特约服务站应按规定向汽车制造厂索赔管理部提供有效的质量情况反馈。
7)妥善保管在索赔服务中更换的零配件,严格执行汽车制造厂的索赔旧件管理制度。
3.汽车经销商工作职责
1)执行汽车制造厂的新车交付验收标准,如出现疑问,应及时向汽车制造厂反映。
2)执行汽车制造厂新车仓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新车保养。
3)及时向汽车制造厂技术服务代表或汽车制造厂索赔管理部反馈车辆库存中的质量信息,避免因延误处理而产生不应有的质量损失。
4)如果因车辆移动造成的事故,或者因保管不善造成零部件丢失或损坏,经销商应负责将车辆恢复到符合技术标准的状态,不得向用户出售不合要求的车辆。
5)及时向汽车制造厂反映用户的意见或要求,协助汽车制造厂处理市场反馈的产品质量信息。
6)帮助汽车制造厂建立与用户的联络渠道,共同提高对用户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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