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滞报金的计算
滞报金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的一种海关监管费,是海关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滞报金按日计征,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滞报金按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0.5‰征收;50元起征,以元为单位,不足1元的,计算到元。
(1)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15天=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滞纳天数=缴纳税款之日−缴纳期限届满日
(2)15天为两周加一天,所以可以将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星期数加一天计算该日星期数;
(3)如日期不在同一月,可以折合成同一月的日期计算。
几种特殊情况:
(1)海关监管货物因纳税人违反规定少缴漏缴税款的,从应缴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缴税款,滞纳金计算从应缴税款日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应缴税款之日是纳税人违反规定之日,如该日不能确定,为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
(2)租赁货物分期支付租金的,应在每次支付租金的15日内申报纳税,逾期未报的,从申报期限届满日至申报纳税日征收滞纳金。租赁进口货物应在租期届满之30日内办理结关手续,逾期未办的,除补缴税款外,从租期届满后30日起到申报纳税之日征滞纳金。
(3)暂时进出境未在规定时间入境或出境,且未在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和纳税的,除补缴税款外,征收从期限届满日到申报纳税日的滞纳金。
例:进口货物运输工具10月8日申报进境,收货人于10月31日向海关传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海关当日受理申报。以上日期均不涉及法定节假日。请问:滞报多少天?如完税价格为CIF广州USD 67 000.00(汇率:1美元=6.89人民币元),请计算滞报金。
解:从23日起为滞报起始日,到31日,总共滞报了9天。
滞报金=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67 000×6.89×0.5‰×9=2 077.335(元)(www.xing528.com)
2.滞纳金的计算
滞纳金是指纳税义务人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海关缴纳税款,海关依法加征的款项,是海关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进口税款,逾期缴纳的,征收滞纳金。征收滞纳金的目的在于使纳税人通过承担增加的经济制裁责任,促使其尽早履行纳税义务。
税款滞纳金的核定:纳税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的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未缴的,按日征收0.5‰的滞纳金。纳税人应当在海关填发滞纳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滞纳金的,另行加收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到缴清税款之日的滞纳税款的滞纳金。
逾期缴纳的进出口货物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单独计算,由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征收0.5‰的滞纳金。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的免予征收。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例: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计CIF境内某口岸8 000美元。已知该批货物应征进口关税税额为23 240元,应征增值税税额为15 238.80元。海关于2020年6月14日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该企业于2020年7月9日缴纳税款。现计算应征的滞纳金。注:缴纳期限届满日不涉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解:
第一步,确定进口货物滞纳税额。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为23 240元,应征增值税税额为15 238.80元。
第二步,确定滞纳天数。
税款缴款期限为2014年6月15日至2014年6月29日,6月30日至7月9日为滞纳期,共滞纳10天。
第三步,根据公式计算滞纳金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