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监督主体评价涉及的面应是广泛的。某项经济监督要做出令人满意的评价,这就要求做到多方面平衡。全面的评价可早期排除经济监督程序过程中的潜在缺陷,为实现经济监督目标做出努力。因此经济监督评价手段构成了经济监督方法的一部分,这种评价手段也可称为评价标准。
经济监督主体评价涉及的面应是广泛的。一切以社会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问题,无论是近期的或长远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也无论是部门的或社会的,都应正确地视为经济监督评价问题。如果经济监督人员把一个经济监督主体评价问题视为非经济监督主体评价问题,那么这是一种纯粹的主观经济监督。
某项经济监督要做出令人满意的评价,这就要求做到多方面平衡。为此,在经济监督的各个阶段和层次对其进行彻底的评价是非常必要的。全面的评价可早期排除经济监督程序过程中的潜在缺陷,为实现经济监督目标做出努力。因此必须进行有组织的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建立一个关于应在什么时间和地点内确定经济监督人员和对什么样的问题如何进行经济监督主体评价的体制。
由于经济监督对象的复杂化,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评价内容恰当与否,必须针对在有关部门经济监督过程中容易漏掉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的问题,重点地进行事前评价,以防止其他因素给整个经济监督程序带来损害。(www.xing528.com)
经济监督人员必须以某种评价手段来比较各种经济监督事实,从而判断它们的可靠性和可接受性。如果没有这样一种评价手段,各种事实就没有质的区分,经济监督的事实也就成为中立的结果。因此经济监督评价手段构成了经济监督方法的一部分,这种评价手段也可称为评价标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