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0年3月启动的“里斯本战略”,欧盟致力于推动欧洲成为“世界上最具竞争力、最具活力的知识型经济体,实现可持续经济增长,拥有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及更强的社会凝聚力”[1]。为实现此战略目标,欧盟及成员国层面的政治家们在教育领域达成共识:教育对于欧盟人才的培养、经济的可持续繁荣、科技的发达、加强欧盟内部的社会凝聚力和积极的公民意识以及保持欧盟在世界的领先位置至关重要[2]。
相较于经济、贸易、商业等领域,欧盟成员国在教育领域的政策整合程度还有待提高。因此,欧盟一直在联盟层面以及成员国层面致力于推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政策的逐步接轨与整合,并通过发起和协调欧盟国家间的合作项目以进一步推动欧盟教育事业的发展。
8.1.1.1 欧盟教育的法律地位
根据欧盟宪法,欧盟的职能和运作权限可以根据成员国的授权和让渡程度分为三类:(1)可以行使独立执行的权力,如欧盟关税、保证内部市场运行的竞争规则、使用欧元国家的货币政策等;(2)与成员国共同负责并分享的权力,如内部市场、农渔业、环境、保护消费者、交通运输、跨欧洲网络、公共健康卫生等方面的政策制定与管理;(3)提供支持、协调和辅助行动的权力,例如保护促进人的健康,促进工业、文化、旅游、教育发展,青年、体育、职业培训、公民保护等[3]。
由于欧盟国家对欧盟尚未让渡足够的教育主权,所以欧盟的相关机构只能在宪法允许的权限内制订自己的工作计划。根据欧盟宪法第165条和第166条,欧盟在教育领域的地位与目标参见表8-1。
表8-1 欧盟在教育领域的宪法规定[4]
8.1.1.2 欧盟教育的机构设置
欧盟为实现其在教育领域的战略并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其主要机构内部都设有相关部门来发起、协调以及推进欧盟在教育方面的共同合作。相关的机构设置参见表8-2。
表8-2 欧盟教育相关机构设置一览表
欧盟成员国的教育部长每年举行三次会议,以商讨如何改善教育、青年和文化理事会在教育和培训领域的政策。此外,每2至3年会针对成员国的共同优先事项进行重新评估。来自各成员国的专家,包括公务员、学者和国家机构代表也经常会晤,以分享他们在教育领域的实践经验。
作为常设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负责教育的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决定着相关政策开展与实施的程度与质量。其组成包含政策和领导层面、项目和业务层面两个层次[5]。
(1)政策和领导层面由欧盟委员会教育委员以及协助其工作的秘书班子和内阁成员组成。各欧盟成员国政府根据欧盟委员会分配的额度推荐一名人选,再由欧盟委员会任命教育委员,任期5年。欧盟教育委员负责欧盟教育的大政方针并指导业务层面工作的开展:与成员国合作,尤其是通过建立欧洲教育区[6],改革欧洲教育体系使其更加现代化,促进高价值就业及经济增长;继续发展“伊拉斯谟+”项目并扩大该项目的受众面;通过欧洲创新科技学院和玛丽·居里行动,发展教育科研与创新创业;为年轻人创造充分参与公民和民主生活的机会,例如通过一项新的名为“探索欧盟”(DiscoverEU)的旅行计划,让欧盟年轻人有机会体验自身属性,增加认同感等。此外,每年举行的欧盟开放日活动,一方面为教育委员及其团队向年轻人宣扬政策提供展示窗口,另一方面为年轻人近距离体验欧盟机构、了解欧盟职能、理解欧盟政策提供良好机会。为了方便教育委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教育委员可以从国内携带助手(即内阁成员)到欧盟委员会办公,欧盟委员会负责提供办公条件和秘书服务。(www.xing528.com)
欧盟开放日
图片来源:编者摄于比利时布鲁塞尔欧盟开放日现场
(2)项目和业务层面的工作人员属于国际公务员,经由公开招聘产生,若无特殊情况,可终身在欧盟工作。项目和业务层面的部门机构称为总司。教育文化总司通过各类项目(创意欧洲、伊拉斯谟+、玛丽·居里行动等)支持欧盟委员会确立的优先事项,尤其在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投资增长及建立紧密连接的单一数字市场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欧洲理事会彩虹会议厅
图片来源:编者自摄
8.1.1.3 欧盟教育预算与支出
与往年相比,欧盟在教育领域的预算与支出有显著增长。2018财年,欧盟教育与文化领域的预算为44.16亿欧元,约占欧盟总预算的2.76%;研究及创新领域的预算高达79.53亿欧元,约占欧盟总预算的4.97%[7]。而2002年欧盟教育、文化、社会领域预算仅为9亿欧元,只占其总预算的0.9%。
欧盟的目标是让所有欧盟公民获得最好的教育和培训。欧盟认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及培训不论对欧盟或公民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促进欧盟及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增强社会凝聚力、提高研究及创新的驱动力,另一方面也能够显著提升公民个人的发展前景。
在成员国层面,根据欧洲统计局统计[8],2015年,28个成员国在教育领域的政府支出为716亿欧元,相当于近5%(4.9%)的欧盟国内生产总值。教育是继社会保护(19.2%)、健康(7.2%)和一般公共服务(如外部事务和公共债务交易)(6.2%)之后的第四大公共支出项目。
剑桥大学圣国王学院礼拜堂
图片来源:编者摄于英国剑桥大学
英国脱欧前,欧盟28个成员国中,教育支出占政府总支出比例的平均水平为5%。其中,最低的是罗马尼亚(3.1%),其次是爱尔兰(3.7%)、保加利亚和意大利(均为4.0%),西班牙(4.1%)、德国和斯洛伐克(均为4.2%)以及希腊(4.3%)。相比之下,有18个成员国在教育方面支出的比例要超过平均水平。其中,丹麦(7.0%)的支出最高,紧随其后的是瑞典(6.5%)、比利时(6.4%)、芬兰(6.2%)、爱沙尼亚(6.1%)、拉脱维亚和葡萄牙(均为6.0%)。
丹麦课堂场景
图片来源:丹麦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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