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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欧盟贸易管理:探索新路径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盟贸易管理体系主要包含进出口管理、检验检疫和消费者保护、海关税则以及海关管理制度等。在欧委会内部,贸易总司专门负责欧盟贸易事务。例如,农业和乡村发展总司是欧盟涉及农产品贸易的决策部门,在中欧地理标识谈判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是中国农产品能否进入欧盟的关键部门。

重塑欧盟贸易管理:探索新路径

欧盟贸易管理体系主要包含进出口管理、检验检疫和消费者保护、海关税则以及海关管理制度等。欧盟机构制定和实施贸易法规的权限也经历了长时期变迁过程,1999年5月《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之前,进出口法规只规范货物贸易。《阿姆斯特丹条约》将其覆盖范围扩展到大部分服务贸易。《尼斯条约》2003年2月生效,又将规范范围扩展到所有服务贸易和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里斯本条约》2009年12月生效,重点是在外国直接投资领域进一步扩大了欧盟机构的权限。

在欧委会内部,贸易总司(DG TRADE)专门负责欧盟贸易事务(类似中国的归口管理)。贸易总司下设8个司,分别负责水平议题和双边经贸关系等问题,与中国的经贸关系由C司负责,贸易救济措施由H司负责,投资、服务、政府采购和知识产权保护由B司负责,WTO事务由F司负责。但实际上,参与制定欧盟贸易法律法规的总司还有很多,如农业和乡村发展总司(DG AGRI)、气候变化总司(DG CLIMA)、竞争总司(DG COMP)、消费者健康及农业食品执行署(CHAFEA)、健康和食品安全总司(DG SANTE)以及环保总司(DG ENV)等。例如,农业和乡村发展总司是欧盟涉及农产品贸易的决策部门,在中欧地理标识谈判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是中国农产品能否进入欧盟的关键部门。环保总司也随着欧盟不断将可持续发展理念体现在贸易法律法规上,对贸易的影响力日渐增长。中国企业或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会涉及很多其他总司的业务。(www.xing528.com)

对于中国企业或产品来说,进入欧盟市场之前,需要了解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一是特定产品的进口法律法规,也就是欧盟允许哪些产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需要什么样的检验检测程序或证书,才可以进入到欧盟市场。欧盟对于不同类型的产品都有不同的规范,如化学品就有REACH法规规范。二是要了解相关的关税规则。由于欧盟与很多贸易伙伴签署有各种贸易协定,里面都有一些排他性的优惠关税协定,中国没有和欧盟签署这方面的协定,只能在世贸组织框架下享受最惠国待遇。而且,欧盟针对部分中国产品会有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中国相关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还需要支付额外的关税。三是要了解欧盟的原产地规则。部分中国企业为了规避欧盟贸易救济措施,或者是为了享受欧盟贸易协定伙伴的优惠关税,将部分产品经过第三国转口再进入欧盟,这就需要获得第三国原产地证书,并符合欧盟关于原产地认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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