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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主要贸易伙伴:贸易关系分析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盟与第三国商签各种类型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主要规定欧盟和第三国伙伴之间的优惠贸易条件。欧盟几乎与其所有邻国签有双边互惠贸易协定。欧盟优惠贸易协定主要涉及工业品自由贸易、部分农产品贸易有限自由化。

欧盟与主要贸易伙伴:贸易关系分析

欧盟与第三国商签各种类型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主要规定欧盟和第三国伙伴之间的优惠贸易条件。欧盟和第三国优惠贸易协定,表现为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联系国协定、经济伙伴等多种形式。欧盟几乎与其所有邻国签有双边互惠贸易协定。

另外,欧盟还面向发展中国家实施普遍化优惠经贸政策。欧盟优惠贸易协定主要涉及工业品自由贸易、部分农产品贸易有限自由化。一些协定还涉及服务贸易。欧盟与其贸易伙伴间签署的互惠贸易协定一般都不对称(通常欧盟自由化节奏快于对方),并有不同的过渡期。这些协定还涉及产品技术标准的统一、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竞争政策、政府采购、贸易救济措施、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欧盟优惠贸易协定最近出现向区域伙伴方向发展的趋势,如与南锥体、非加太国家的经济伙伴协定、欧盟—地中海自由贸易区等。在最近几年欧盟与智利、南非、墨西哥、地中海国家、南锥体等的协定中,还纳入了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等议题以及尊重人权、良政等意识形态的内容。

欧盟与众多贸易伙伴商签各类优惠贸易协定,对中国企业和产品进入欧盟市场也构成了事实上的“歧视”,影响了中国对欧盟贸易的发展。任何一种区域经济集团,总会在成员与非成员之间勾画出种种区别,构成一种排他性的制度框架

5.2.2.1 欧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谈判(TTIP)

2013年2月,欧盟与美国就尽快启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达成一致。2013年6月,欧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共举行15轮谈判。但实际上自从2016年10月之后,TTIP谈判就基本暂停,且没有举行新一轮谈判的消息。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后,宣布退出TTIP,并表示不准备接受世贸组织不符合美国利益的裁决,美欧经贸关系陷入僵局。虽然欧盟方面多次表示希望重启谈判,但没有得到美方的正面积极回应。

欧美两大经济体占全球经济总量一半、全球贸易额三分之一。如果欧美达成协议,将会建起世界最大的自贸区,涉及全球40%的经济产出和50%的贸易活动。该协定将不仅仅涉及关税减免,更重要的是削除非关税贸易壁垒,让欧美市场融为一体,包括相互开放银行业、政府采购等,统一双方的食品安全标准、药品监管认证、专利申请与认证、制造业的技术与安全标准,并实现投资便利化等。欧盟期待TTIP能为其经济注入活力。据欧盟估计,一旦欧美自贸协定生效,每年将分别给欧盟和美国经济创造1 190亿欧元和950亿欧元产值,同时也将对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产生深远影响。

欧委会获得授权启动谈判
图片来源:欧委会网站

智库CEPS举办关于TTIP研讨会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欧盟也继续通过TTIP深化美欧同盟关系。近年来,欧盟内部面临系列地缘、政治、经济挑战,欧俄因克里米亚问题相互制裁尚未结束,难移民问题成为欧一体化的难题和阻碍,英国脱欧考验欧一体化前景,欧自身经济长期低迷,对外贸易面临下行压力。在此背景下,欧盟从地缘政治上需要拉住美国,通过TTIP稳固跨大西洋联盟是欧盟的重要政策选项。从欧盟机构不断统一内部意见,关键问题上表现出灵活立场的态势看,欧盟希望达成TTIP的政治意愿强烈,遗憾的是美国方面并不买账。

5.2.2.2 欧加全面经济贸易协定(CETA)

2013年10月,加拿大总理哈珀与欧委会主席巴罗佐在布鲁塞尔签署了初步协议,2016年10月正式签署。2017年2月,欧洲议会批准CETA,5月加拿大批准,9月协定临时生效,大部分条款启用,但正式生效还需要各成员国议会批准,有少量条款甚至需要成员国地方层面批准。协定生效后,欧盟出口商每年可节约5.9亿欧元的关税成本,98%的欧加贸易商品被取消关税,双方中小企业也将大幅受益,得以避免重复检测要求和繁杂的海关程序。加拿大还承诺在联邦、省、市级对欧盟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保护欧洲143个“地理标识”产品。

欧加协定谈判结束后,批准时遭遇了大麻烦。2015年10月,全欧超过三百万民众签名请愿,呼吁欧委会废除与美国和加拿大的自贸协定,认为其威胁民主、维护大企业利益、伤害普通公民。欧委会以“公民可以提出法律议案,但不能终止已经签署的法律”为由拒绝接受倡议。相关群体发起针对欧委会的法律行动,并坚持继续签名。比利时的瓦隆大区议会也宣布拒绝同意欧加协定,因此与联邦政府发生直接冲突,影响了比利时政府的批准程序。

5.2.2.3 欧韩自贸协定

2010年10月,欧盟与韩国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并于2011年底开始临时生效,2015年12月正式批准生效。根据协定,绝大部分欧韩贸易商品的进口关税被取消,其余部分商品的关税在2016年1月取消,目前仅有非常少量的农产品还保留关税。协定还致力于消除非关税壁垒,特别是汽车、医药、医疗设备和电子产品等行业。欧委会认为,欧韩自贸协定是欧盟迄今所签署的“最雄心勃勃的”贸易协议,也是与亚洲国家达成的首份自贸协定,具有象征性意义,反映出欧盟对外贸易政策的最新走向。

2014年,欧韩自贸协定因为克罗地亚加入欧盟又再次修订,允许克罗地亚和其他欧盟成员国一起享受自贸协定的优惠政策。从欧韩自贸区生效以来的情况看,双边贸易从2010年的674亿欧元增加至2017年的998亿欧元,特别是欧盟对韩出口从280亿欧元增长至498亿欧元,增幅达76.6%,而同期欧盟自韩进口从395亿欧元增长至500亿欧元,增幅仅26.6%(详情参见图5-2)。

图5-2 欧韩货物及服务贸易
图片来源:欧委会网站

5.2.2.4 欧日自贸区

2013年3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宣称启动双边自贸区谈判。谈判主要议题包括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等。2017年12月谈判结束。2018年7月,在全球贸易局势紧张、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双方正式签署协定。2019年2月1日,欧日自贸协定生效,双方GDP占到全球三成,贸易总额占全球近四成,欧日自贸区因此成为全球最大自贸区。(www.xing528.com)

2018年7月17日双方签署欧日经济伙伴协定
图片来源:欧日商业圆桌会网站

据欧盟推测,欧日自贸区协定签署后,欧盟向日出口额将提高30%,相当于欧盟GDP的1%,并将创造40万个就业岗位。欧日自贸协定涵盖货物、服务、投资自由化、地理标识保护、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取消双边贸易额99%的进口产品关税,同时消除大部分非关税壁垒,相互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并将实施《巴黎气候变化协定》承诺纳入协定。鉴于日本反对欧方的投资法庭提案,双方决定在自贸协定中暂不涉及投资保护议题,另行磋商再定。

5.2.2.5 欧盟—东盟自贸协定谈判

2007年,欧盟与东盟均作为一个整体启动自贸协定谈判,但2009年开始陷入停顿。2017年3月,双方同意重启谈判,2018年双方经贸部长举行会议后,谈判路线图更加清晰。欧盟在与东盟整体谈判受阻后,启动了与东盟成员国的双边谈判。2010年开始,欧盟与新加坡、马来西亚(2010年启动,2012年暂停)启动双边谈判,之后又与越南(2015年12月结束)、泰国(2014年启动以来一直处于停滞)、菲律宾(2015年启动,到2017年底仅举行两轮谈判)等开始谈判。与缅甸的投资保护协定谈判2014年启动,至2017年底举行了四轮谈判。2018年10月,欧委会通过了欧越自贸协定,2019年获得议会批准。协定生效后,双方将在7年内分阶段取消99%的商品关税。

欧—新自贸谈判已于2012年12月结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于2014年10月结束,投资部分内容已作为投资章节纳入双边自贸协定。因涉及欧盟与成员国权限问题,欧委会将欧新协定提交欧洲法院,并请后者确定投资领域相关权限问题。2017年1月,欧洲法院佐审官认为欧新协定系混合协定,需要由成员国和地区议会批约。2018年10月,双方正式签署自贸协定,将在5年内逐步取消所有关税。这是欧盟与东南亚经济体之间签订的首个自贸协定,被视作是欧盟与东盟之间“迈向更大接触的跳板”。

5.2.2.6 欧印自贸协定谈判

谈判自2007年6月启动,谈判内容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投资保护、可持续发展等。谈判事实上于2013年后陷入停滞。目前双方在农产品、汽车市场开放、服务业特别是银行业开放、政府采购、环境及劳工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有待双方政治解决。欧盟给印度提交了“非文件”(供印度官方参考的非正式立场文件),划定了欧盟谈判的“红线”。但印度方面未予回应。为推动谈判取得进展,欧委会贸易委员马尔姆斯特伦曾致信印度贸易部长,希望双方加快谈判进程。2017年10月第14次欧印峰会举行,确认双方在几个战略性问题上具有一致性,但无实际承诺,自由贸易协议谈判方面没有实质进展。

5.2.2.7 欧盟—南方共同市场自贸协定谈判

2000年,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开始商谈联系协定,但谈判于2004年中断。2010年5月,双方在峰会上宣布重启谈判,目标是达成全面自贸协定,不只涵盖工业和农产品贸易,还要涵盖其他领域,如服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海关和贸易便利化、贸易技术壁垒等。自2012年以来,已经围绕规则领域进行了多轮谈判。2013年,欧拉首脑峰会上,双方曾试图达成协议,但因阿根廷抵制而失败。2018年初,欧盟和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等南锥体国家高层会面,为促成欧南自贸协定提供政治推动力。

欧盟在与南锥体作为一个整体谈判的同时,还因整体谈判进展缓慢而与部分成员国开展了谈判。2002年11月,欧盟与智利签署联系国协定。2013年10月,智利向欧盟建议进一步细化协定,涵盖政治、贸易和双边合作等。2015年4月,双方成立联合工作组,致力于对现有联系国协定进行富有雄心的“现代化”。2017年,欧盟理事会发布《欧盟—智利联系协议现代化》谈判指令。2012年6月,欧盟与哥伦比亚和秘鲁签署自贸协定,双方各自启动正式批准程序。2013年3月,欧盟—秘鲁协定的贸易部分临时生效;8月,欧盟—哥伦比亚协定的贸易部分临时实施。2014年7月,双方同意厄瓜多尔加入。欧盟同时还与玻利维亚保持联系,探讨谈判可能性。

5.2.2.8 欧盟与古巴双边政治对话及合作协议谈判

从1996年开始,欧盟一直限制其与古巴的关系。2008年以来,欧盟恢复与古巴的政治对话并解除了对古巴的制裁。2014年2月,欧盟与古巴开展双边正式对话及合作协议谈判,内容包括增加双边贸易与投资以及人权对话等。2016年3月,欧盟-古巴在哈瓦那签署了关系正常化框架协议,为欧盟及其成员国与古巴开展包括经贸领域在内的全面合作打开了通道,协议正式生效还需欧盟成员国批准。

5.2.2.9 欧墨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

2000年7月,欧盟与墨西哥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双方根据不同过渡期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欧方在2003年取消所有工业品关税,墨西哥则在2007年全部取消。双方还同意分阶段取消农产品和渔产品关税。2013年1月,欧盟和墨西哥就自由贸易区协议现代化“升级”达成一致,并就此建立了工作组。截至2017年底,欧—墨西哥谈判已经进行了五轮,双方在8个章节达成一致,包括货物贸易、贸易和可持续发展、监管实践等方面。欧墨双方均希望取得高雄心水平且平衡的协议,并尽快结束谈判。

5.2.2.10 欧盟与非加太国家之间的经济伙伴协定和单边优惠关系

欧盟和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岛国(ACP)集团之间的合作可追溯到殖民时代的宗主国殖民地关系。近年来,欧盟和ACP国家经贸合作先后经历了《雅温得协定》《洛美协定》《科托努协定》为标志的不同阶段。目前规范欧盟与ACP国家的协定是《科托努协定》。该协定于2000年6月签署,2003年4月生效,确定了欧盟与79个ACP国家关系框架,分别于2005年和2010年进行了更新,并于2020年到期。《科托努协定》包括政治对话、贸易与投资、为促进发展而进行的合作3个方面。主要内容是欧盟向非加太国家提供经济援助,扩大经贸合作以及进行财政援助改革等。协定允许ACP伙伴单方面优惠进入欧盟市场。《科托努协定》的前身是1975年2月由ACP集团46个成员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9国在多哥首都洛美签订的贸易和经济协定《洛美协定》。《洛美协定》曾是非加太集团和欧盟间进行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机制,也是迄今最重要的南北合作协定,欧盟通过该协定向非加太集团成员国提供财政、技术援助和贸易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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