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保险和养老金监管局与成员国机构合作,承担保险和养老金领域的监管职能。在保险领域,其主要任务是建立欧盟范围内高水准的统一监管标准和操作,发布指南和建议,提出监管技术标准草案,为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委会提供保险领域的专业意见等。例如向欧委会提供《保险中介指令》的修改意见、评估欧委会设立泛欧保险担保机制(PRIPs)的提议等。未来几年,该局工作重心主要围绕欧盟保险偿付能力Ⅱ相关指令的执行做筹备。
偿付能力Ⅱ是对欧盟现有保险监管体系的重塑。针对偿付能力I不能全面准确反映风险、不能适应保险市场发展需要的不足,偿付能力Ⅱ力图实现监管理念统一化、风险管理核心化、价值评估市场化、额度要求体系化以及集团监管同步化。该体系由数量性要求、质量性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三大支柱构成。数量性要求主要包括资产与负债的估值原则、技术性准备金要求、自有资金要求、资本要求、投资规则等。质量性要求主要包括监管审查、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公开披露、监管报告以及特定报告等[10]。
2016年1月偿付能力Ⅱ正式实施,对欧盟保险业将产生多方面影响。新的偿付能力要求有可能导致绝对资本成本走高,使得保费过高。另外,公司为了达到新的偿付能力要求而增加低风险投资的比例,最终导致平均资本收益率回落。根据欧洲保险和养老金监管局的压力测试显示,约有七分之一的保险公司无法达到新的监管要求,约占全部接受测试公司总资产的3%,主要是小型保险公司。因此,新的监管要求可能引发欧盟内5 000多家保险机构之间的重新整合。小型保险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有助于分散风险、解决成本过高而资产过低的问题。
【注释】
[1]摘编自:商务部组织编撰.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欧盟)[M/OL]. (2019-1-30) [2019-4-23]. 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gbdqzn/. 第51~53页.
[2]编译自:欧洲投资银行官网[EB/OL]. [2018-1-23]. http://www.eib.org/about/index.htm.
[3]编译自: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官网[EB/OL]. [2018-1-23]. http://www.ebrd.com.
[4]摘编自:何建雄,朱隽. 欧盟金融制度[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第22~42页. 部分数据引自欧洲中央银行网站。(www.xing528.com)
[5]数据来源:Insurance Europe [EB/OL]. [2018-1-23]. https://www.insuranceeurope.eu.
[6]数据来源:Insurance Europe [EB/OL]. [2018-1-23]. https://www.insuranceeurope.eu.
[7]摘编自:路透新闻网[EB/OL]. [2017-12-8]. http://reut.rs/2ArnAjZ.
[8]摘编自:何建雄,朱隽. 欧盟金融制度[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第43~62页.
[9]摘编自: 陈晗,陈勃特,蔡征. MiFID Ⅱ:一场欧盟版的监管风暴[N]. 上海证券报,2018-01-31.
[10]摘编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欧盟偿付能力Ⅱ及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 [EB/OL]. [2018-4-29]. http://www.circ.gov.cn/ web/site0/tab5261/info2614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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