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1 深化经济货币联盟十年规划
2015年欧盟推出量化宽松政策缓解欧债危机“表症”的同时,还制定了深化经济货币联盟的十年规划,试图解决欧债危机的“根源”。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现有治理框架。推动各成员国遵守欧洲“行为准则”,进而将“行为准则”转化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标准,完善并实施定期监管机制,只有遵守准则的成员国才能接受欧元区危机防范机制的救助。
二是完善金融联盟。建议成立“欧洲存款保险机制”,统一监管机制,要求成员国将“银行清算和恢复指令”转化为国内法律,确保“统一清算基金”在2016年1月1日开始运营。建立资本市场联盟,拓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并获得非银行机构的融资渠道,同时通过债券和证券市场一体化让成员国共同分担风险。
三是建立财政联盟。将设立欧盟财政委员会,作为顾问咨询机构,独立评估成员国预算及执行情况。
四是提升欧盟机构的民主可信度和合法性。将“欧盟稳定机制”纳入欧盟条约;让欧洲议会和成员国议会发挥关键作用,针对每个国别的政策建议,欧委会应与欧洲议会沟通并更多听取成员国议会的意见;欧元集团以一个声音对内对外,考虑设立欧元区全职主席并强化主席功能,对外对内代表欧元区发声。
深化经货联盟计划将分三步走。第一阶段从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重点运用现有条约和政策手段,提升竞争力并促进结构统一,完善金融联盟,在成员国和欧元区层面推进负责任的财政政策,增强欧盟机构的民主可信度。第二阶段,完善经货联盟的经济及机制性框架,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统一标准,并确保标准得到执行。第三阶段最迟2025年完成,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经货联盟,吸引其他非欧元区成员国加入欧元区。
规划重点在于强化统一的财政政策,并将之法律化。如果金融联盟和财政联盟的设想均能实现,将大大提升欧盟和欧元区的抗风险能力。如果未来欧元区设立全职主席,代表欧元区整体对外对内发声,将增大欧元区在国际金融机构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欧元的国际地位也会大大增强。但是,规划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毕竟已经触及“深水区”,成员国能否进一步出让部分财政大权关乎其核心利益。因此,欧盟机构能否化危为机、推进改革还有待观察。(www.xing528.com)
3.4.1.2 欧元区改革一揽子方案
2017年12月,欧委会公布了欧元区改革的一揽子方案,为近中期推进欧元区改革和加强欧洲经济货币联盟设置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建立欧洲货币基金组织。该组织将建立在完善的欧洲稳定机制基础之上。欧债危机之后,欧洲稳定机制在维护欧元区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欧洲货币基金组织将保持其结构基本不变,继续帮助陷入财政困境的欧元区成员国。此外,欧洲货币基金组织将为“单一清算基金”提供共同担保,并作为最后贷款人,推动有序处置不良资产缠身的银行,紧急情况下更迅速地做出决策,更直接地参与金融援助计划管理。随着时间推移,未来欧洲货币基金组织还可以开发新的金融工具。
二是将增长、协作和治理公约的实质内容纳入欧盟法律框架。《稳定与增长公约》应考虑适当的灵活性,其主要元素应纳入欧盟法律,以便在国家层面支持健全的财政框架,与现行规则相呼应。
三是在欧盟框架内建立新的预算工具,以实现欧元区稳定。新的预算工具包括四个方面职能。其一,改革交付工具并应成员国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支持成员国进行结构性改革。其二,在加入欧元区过程中为成员国提供专门的融合机制。其三,通过欧洲货币基金组织和欧洲稳定机制支持银行业联盟。其四,提供稳定功能,保护不对称冲击下的投资。
四是设置欧洲财经部长。欧委会认为,根据目前的欧盟条约,这一设置具有可行性。可以加强欧盟和欧元区经济政策的一致性、效率、透明度和民主问责,并充分尊重各国的权限。欧洲财经部长将担任欧委会副主席和欧元集团主席。
一揽子方案还需获得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采纳,能否有效实施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毕竟欧元区改革的讨论已经持续多年,各成员国利益诉求各不相同,改革本身存在较大分歧和阻力。德、荷及其一些北欧国家不愿使用纳税人的钱援助南欧穷国,不愿接受欧委会扩大经济方面的职能、增加财政工具,因而欧盟机构与成员国之间能在多大程度上达成共识和妥协还有待观察。但是,这一方案作为欧洲经济一体化的阶段性梳理和推进措施,充分展示了欧盟推进经济一体化的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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