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邓小平南方谈话
1. 邓小平南方谈话的背景
在改革开放前期,伴随着国内各行各业的改革推进,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迅速发展,而曾经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解体,这两种不同的体制之间的摩擦与冲突日益尖锐,经济运行出现了日益严重的危机,不健康的因素也逐步增加,经济逐渐趋向过热。1988年,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为期三年的治理整顿。看似蒸蒸日上的改革暗含危机,对于改革开放的走向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是“左”的看法,否定改革,认为需要用传统社会主义观点衡量改革;二是肯定改革开放的路线,认为用新的社会主义看待改革。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遇到重重困难:一是经济发展出现停滞现象,“三步走”战略存在落空的危险,在指导思想上则面临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些冲击动摇着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二是在对外开放上举步维艰,理论指导屡遭责难,改革开放理论面临被从根本上否定的危险,经济体制改革出现滞止甚至局部倒退的危机。另外,苏联解体、东欧剧变造成的国际局势的改变也进一步给改革开放的不利局面雪上加霜。今后世界的局面会如何变化?社会主义的命运又会如何?改革开放该何去何从?这些严峻的问题引人深思。否定改革的声音愈加强烈,开始影响整个社会的思潮,改革开放也受到极大冲击和质疑。
2. 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内容和意义
面对着20世纪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期的内忧外患,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先后到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视察,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邓小平同志针对全国面临的困难疑惑,重申了深化经济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站在时代的新高度,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在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上提出新观点、讲明新思路、开创新视野,有了重大新突破,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
邓小平南方谈话的主要内容集中在6个部分。第一,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要坚决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路线,具体就是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第二,要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改革开放的判断标准主要是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第三,要抓住有利时机,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其中的关键是发展经济,中国的经济发展,要力争每隔几年就上一个台阶。发展经济“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第四,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坚决反对腐败现象。对国家的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必须作为大事来抓,还要靠法制来抓,搞法律总是靠得住些。第五,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障,中国要是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对这个问题要清醒,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严格挑选德才兼备的人进领导班子。第六,必须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严重曲折,社会主义似乎是被削弱了,但中国人民多次经受考验,不断吸取教训,这些都将促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在国内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在中国面临着何去何从问题的关键时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坚持解放思想,抓住历史机遇,大大加快了中国的发展。南方谈话这一重大事件标志着继毛泽东思想之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伟大历史性飞跃的思想结晶——邓小平理论的最终成熟,同时也掀起了改革开放的第二次浪潮,更深层次地解放了中国人民的思想,坚定了原先有些动摇的社会主义信念,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对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二) 公有制经济“产权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国营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方向。1993年3月,国家修订了宪法,将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产权是政府所有,可以委托私人经营,也可以出售。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企业采用“抓大放小”的基本思路。中央选取百家国有企业作为试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培育有实力、竞争优势明显的大型企业;与此同时,还对全国大量的中小国有企业采取兼并、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联合、出售以及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希望能放开盘活这些企业,并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引导它们走向“专、精、特、新”的道路。大中小国有企业分别开启了跨经济形式、国别、行业的交易、并购、重组,至此,国有企业改革开始触及产权问题,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转向了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的委托—代理关系。
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进行公司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并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自此国有企业全面开展公司化改制。至21世纪初,国有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基本摆脱了困境,并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与此同时,大量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因为不能与时俱进、竞争力弱而逐步退出市场。
总的来看,伴随着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目标和对西方产权理论的创新应用,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明晰规范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随着政府机构的改革,其职能逐步发生转变,新型政企关系逐步形成。然而在此期间产权改革还是以形式化为导向,政府的介入、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以及西方产权改革理论在实际运用中的不适用,导致改革过程出现交易混乱、政府过分介入指导等现象,因此涉及产权的改革进程较为缓慢,有待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三) 民营经济快速增长
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和同年召开的十四大给非公有制尤其是民营经济吃下了定心丸,非公有制企业迎来了更好的舆论环境,拥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形势不断好转,一大批私营企业开始建立(见表2-2),相比过去的几年,开始进入了快速增长区间(见图2-2)。
表2-21992—2001年我国私营企业数量变化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www.xing528.com)
图2-21992—2001年私营企业数量变化
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同年,国务院发布了相关文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与此同时,原工商总局也出台文件,要求相关部门简化登记手续、放宽民营经济的经营范围。1994年7月1日,酝酿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企业步入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新阶段,一种叫作“现代企业制度”的新管理模式在国有企业中推行开来。其核心内容要求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们在遵循公司法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管理制度来管理企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当时的国有企业亏损面已经超过40%。而此时的民营企业却正在膨胀发展。《经济日报》称“乡镇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最大的增长板块”,1994年全年乡镇企业贡献了农村生产总值的75%,全国工业总产值的 50%,全国社会总产值的38%,国家税收的25%,且外贸出口贸易量的1/2属于乡镇企业。
1995年9月,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提出“实现两个根本转变”这一目标。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将持续对民营经济鼓励扶持。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民营经济的经营环境不断调整优化,为这一时期又快又稳地发展民营经济创造了重要条件。
在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全国上下迅速涌现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创业热潮。从1992年2月开始,仅北京一城每月的新增公司数量便达到了2000家,和过去相比增长了2~3倍。以至于当年8月,竟然出现了全市库存的全部公司执照都用光的现象,北京市市工商局因此紧急从天津就近调来了1万张执照以解燃眉之急。1991年年底,北京中关村的科技企业总计2600家,至1992年年底,仅一年时间便达到5180家之多,增加了一倍。自1993年至1998年,民营经济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这一时间段,私营企业注册登记的数量平均每年增加17.7万家;城镇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数量平均每年增加264.4万户,个体从业劳动人员平均每年增加399万人,且每年的增量相对平稳。而以上三项数据的中位数分别为17.9万家、251.2万户和391万人,平均数与中位数较为接近,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时期民营企业不仅发展快速且发展平稳的特点。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并很快蔓延到中国,民营企业平稳发展的大好局面也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1998年,中国市场从卖方市场正式转变为买方市场,以往供不应求的商品零售市场不复存在,当年供过于求的商品比例达到25.8%。面对这些未曾遇到过的新挑战、新困难,本就略显薄弱的中国民营经济因经验不足屡屡受挫,1999年城镇个体从业劳动者的增加量自1992年后首次下降,仅为235万人,2000年甚至减少了63万人。
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要保护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同年,符合相关条件的私营企业可以获得批准拥有自营进出口的权利。2001年,江泽民同志强调,私营企业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同年,国家允许私营企业主加入中国共产党。政府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民营经济的热情高涨,民营经济逐步从低谷中恢复起来。2001年城镇个体从业职工增加了254万人,2002年增加了610万人,民营企业再次进入快速平稳发展的新阶段。
总的来看,自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民营企业一改之前的沉寂与萧条,迎来了第二次发展高潮,在这一阶段,中央不断出台利好政策,大力鼓励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但随着中国市场的国际化,在这一时期,中国的民营企业经历了快速发展、受到国内外经济冲击、恢复成长三个过程,并不断成熟和壮大。
(四) 引进外资速度增快
邓小平南方谈话从根本上澄清了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些认识误区, 其后采取的一系列开放举措,不仅拓展了外资引进渠道,而且开辟了深入推进对外开放的路径,有助于开发国外资源和市场,充分利用世界先进生产技术来提升中国生产力,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99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决定深化了外贸制度的改革,扩大了具备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数量,并对汇率并轨进行了改革。1996年中国实现了外汇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1997年,国家政策从强调引进来转变为强调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双向开放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随着中国经济对外开放区域逐步由一开始的经济特区、沿海逐步向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延伸,中国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形成。在这一阶段,中国对外开放政策从“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放型经济”到注重经济对外开放的质量、效益,再到“世界制造业中心”,经历了一系列调整。通过大规模吸引外资,我们填补了资金与技术缺口。截止到2000年,我国吸引外资规模总额达到593.6亿美元。从1993年起,我国吸引外资的规模在全球所有发展中国家中持续位列第一。我国该阶段引进外资企业总体呈现出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外资逐步集中,主要分布在第二产业。我国将大规模外资投入到第二产业尤其是基础工业领域,集中在一般加工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这一阶段,高科技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还未被涉及。直至2000年年底,外资投资领域涵盖了石油、建筑、冶金、煤炭、机械等基础工业的各个领域,占全部外资的91.3%;而与此同时,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仅占到2.5%; 金融、外贸、零售、法律、财务咨询等第三产业虽然有逐步拓宽外资准入范围的迹象,但占外资比重仍然较低,仅为6.2%。此外,这一时期外资的形式发生了改变,开始从单一的合作经营向出让部分股权、土地批租及有限期经营权等多元形式转变,合资、合作形式逐步成为主流。
第二,以有效管理为目标,初步形成外资政策体系。为了实现对引进外资进行有效管理,我国相继颁布了“外资三法”,在法律层面定义并规范了合资经营的企业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外商在我国境内的合法利益。1992—1994年,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一系列的政策出台标志着在零售业及金融业部分试点引入外资。1995年6月,商务部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外资细致地分成了四类,并规定了具体的准入程序和政策待遇,该目录自此成为之后各个时期指导外资产业流向的重要政策工具。
第三,以特殊经济区为主,进一步大力扶持引进外资企业。1992年成立的上海浦东新区对外资推行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例如对区内经评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行“一免两减半”优惠政策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外商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厂,自新厂建成起可5年内免征房产税等。这些政策均有效促进了浦东新区发挥自身优势,扩大了吸引外资的规模。1994年,国家正式批准设立我国和新加坡政府的重要合作项目——苏州工业园,苏州园区成为全国首个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自此特殊经济区体系又加入了新的成员。
自1992年1月至2001年11月,国内不断深化对外开放,外商投资者对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和中国未来发展前景的信任、信心更加坚定。这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做好了积极充分的准备,这一阶段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相比之前日益加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