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需要填列的项目包括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年初余额直接根据上年度的期末余额进行填列即可;期末余额可以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资产负债表大部分项目的填列都是根据有关总账账户的余额直接填列,如“应收票据”项目,根据“应收票据”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表11-1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表11-1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3.表11-1中“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3)“应收票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应根据“应收账款”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预收账款”项目列示。
(5)“预付账款”,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应付账款”项目列示。
属于超过1年期以上的预付账款的借方余额应当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6)“应收股利”,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收利息”,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不包括企业购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
(8)“其他应收款”,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包括:各种应收的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9)“存货”,应根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10)“其他流动资产”,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11)“长期债券投资”,应根据“长期债券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12)“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5)“在建工程”,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工程物资”,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固定资产清理”,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8)“生产性生物资产”,反映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www.xing528.com)
(19)“无形资产”,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0)“开发支出”,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长期待摊费用”,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22)“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23)“短期借款”,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应付票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付账款”,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当在“预付账款”项目列示。
(26)“预收账款”,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当在“应收账款”项目列示。
属于超过1年期以上的预收账款的贷方余额应当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27)“应付职工薪酬”,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8)“应交税费”,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9)“应付利息”,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利润”,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其他应付款”,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其他流动负债”,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长期借款”,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34)“长期应付款”,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35)“递延收益”,应根据“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36)“其他非流动负债”,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37)“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38)“资本公积”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盈余公积”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未分配利润”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的期余额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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