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确定的商品销售收入金额是扣除了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商业折扣在实际发生时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账;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根据销售合同,购买方享有现金折扣,条件是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
企业确定的商品销售收入金额是扣除了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商业折扣在实际发生时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账;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例10-2】宏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销售一批商品1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根据销售合同,购买方享有现金折扣,条件是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购货方选择了10天付款。
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购货方10天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 23000
财务费用 400
贷:应收账款 23400(www.xing528.com)
【例10-3】宏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销售商品2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6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元。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
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7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确认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
贷:应收账款 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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