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得出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得出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在实际利率法下,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等于债券的每期期初账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溢折价的分摊而减少或增加,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渐增加或减少。每期利息收入和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的差额,即为每期溢折价的摊销数。
采用实际利率法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如为分期付息债券,应当根据“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贴现值+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并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出。
【例5-16】接【例5-15】,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春天公司债券的实际利率为10.66%。
2010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2010年12月月末应确认的投资收益=84000×10.66%=8954.4(元)
借:应收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954.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45.6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9600
贷:应收利息 9600
2011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2011年12月月末应确认的投资收益=(84000-645.6)×10.66%=8885.6(元)
借:应收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885.6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714.4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9600
贷:应收利息 9600
2012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2012年12月月末应确认的投资收益=(84000-645.6-714.4)×10.66%=8809.4(元)
借:应收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809.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790.6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9600
贷:应收利息 9600
2013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2013年12月月末应确认的投资收益=(84000-645.6-714.4-790.6)×10.66%=8725.1(元)
借:应收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725.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74.9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9600
贷:应收利息 9600
2014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www.xing528.com)
2014年12月月末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600-(4000-645.6-714.4-790.6-874.9)=8625.5(元)
借:应收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625.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974.5
持有到期收利息和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89600
贷:应收利息 9600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80000
注意
2014年年末按照[(84000-645.6-714.4-790.6-874.9)×10.66%]计算投资收益的金额应为8631.9元,差额为6.4(8631.9-8625.5)元,这是由于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的计算法造成的。在最后一年,投资收益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余额和应收利息倒挤而得出。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例5-17】沿用【例5-15】的数据,如果宏春公司购买春天公司债券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实际利率仍为10.66%。
2010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954.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45.6
2011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885.6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714.4
2012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809.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790.6
2013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725.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74.9
2014年12月月末,宏春公司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625.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974.5
持有到期收到利息和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128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48000
——成本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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