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等于票据面值,不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2-2】续【例2-1】,假设该汇票为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3个月后,该应收票据到期,宏春公司收回款项117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应收票据——春雨公司 117000
如果票据到期,春雨公司无力偿还票款,宏春公司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账户。
借:应收账款——春雨公司 117000
贷:应收票据——春雨公司 117000
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据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票据面值×(1+票面利息×票据期限),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票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应收票据期限有两种表示方式:
一是以“天数”表示。即采用票据签发日与到期日“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的方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例如,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到期日为9月16日。
“算头不算尾”:7月份共31-18+1=14天;8月份31天;9月份15天;合计60天。
“算尾不算头”:7月份共31-18=13天;8月份31天;9月份16天;合计60天。(www.xing528.com)
二是以“月数”表示。即票据到期日以签发日数月后的对日计算,而不论各月是大月还是小月。例如,4月16日签发,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7月16日。如果票据签发日为月末的最后一天,例如,1月31日签发,1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2月28日或29日;若2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3月31日;若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4月30日,以此类推。
【例2-3】续【例2-1】,假设该汇票为带息商业承兑汇票,期限3个月,利率6%。
该票据到期应计利息=117000×6%×3÷12=1755(元)
到期价值=117000+1755=118755(元)
借:银行存款 118755
贷:应收票据——春雨公司 117000
财务费用 1755
如果票据到期,春雨公司无力偿还票款,宏春公司应将到期票据的到期价值转入“应收账款”账户。
借:应收账款——春雨公司 118755
贷:应收票据——春雨公司 11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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