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耳其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规定,土耳其从事金融活动的基本组织类型主要分为三种,即中间商(aracı kurumlar)、投资商(yatırım ortaklıkları)和投资基金(yatırım fonları),以上所述的各种公司类型按照其业务类型的不同都可以划归这三种类型之中。而这三种类型的组织按照资本获取方式的不同,分别可以归入一手市场(Birinci el piyasalar)和二手市场(İkinci el piyasalar)。
土耳其一手市场的定义是,根据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的需求,第一次发行流入市场的资产构成了土耳其资本市场的最基本组成要素,占土耳其一手市场资产总值的近90%。这种一手市场中的动产资源主要是由土耳其中央银行根据财政的需要来发行,基本表现形式就是国家内债(Devlet iç borçlanma sentleri)。土耳其资本市场委员会(Sermaye Piyasası Kurulu,SPK)和一些公司在国债发行期间购买这些资产,构成土耳其金融交易市场中最原始的资本积累。通过私有性质的组织及团体的消化和转售,从而转化为私有领域一手市场中的股票和债券等动产资本。因此,在每一个财年开始和结束的时候,相关组织和团体都会密切关注土耳其政府的财政预算和公共支出情况,从而准确估计自身的内部需求情况,制定自身股票、基金、债券等的发行策略。
在一手市场的交易完成之后,各金融资本组织和团体依据自身的发展策略,将已经储备的一手资本拆分组合,或者在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通过清算以外币的方式在海外上市。无论是在土耳其国内上市还是在海外上市,二手市场中的动产资本随时都可以兑现。除了各种主营金融业务的公司,中间商和银行也可以参与二手市场的交易活动。对于在二手市场中流通的国家内债,土耳其中央银行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环境的变化进行回购,防止沽空,以此来稳定土耳其的金融市场。(www.xing528.com)
如果二手市场中的中间商、投资商等需要将已购得的金融资本在海外上市,则需要按照土耳其中央银行的要求在电子基金转换(Elektronik Fon Transferi)系统上注册成为会员,若是非会员,则至少需要通过传真的方式通知土耳其中央银行。在与土耳其财政部商议之后,土耳其中央银行就该部分资产在拥有资质的银行名单内公开招标,此后中标的银行在相关部门的建议下给出汇率进行清算,最后达到在海外上市的目的。
总体来说,土耳其二手市场规模的扩大受到一手市场规模的制约,其资本的流动速度和持续性也会受到一手市场的影响。换句话说,在土耳其二手市场中,超过90%的资本总量都是由一手市场衍生而来,直接受到土耳其国家经济部门的影响。但是,就资本总量来看,二手市场的资本规模远远高于一手市场资本规模。如果将二手市场中按照金融行业进行划分,土耳其银行业所持有的资产总额约占整个二手市场资产总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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