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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坦布尔证交所:为土耳其经济走向新高峰助力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目前,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还是吉尔吉斯、黑山、巴库、萨拉热窝证券交易所和伦敦清算所的股东。2018年,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授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汇丰控股研究发行“熊猫债券”的权利。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伊斯坦布尔清算银行伊斯坦布尔中央证券存管公司尤为值得一提的就是土耳其的国债。

伊斯坦布尔证交所:为土耳其经济走向新高峰助力

1866年,奥斯曼帝国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Dersaâdet Tahvilât Borsası)在政府的支持下宣告成立,1906年更名为“股票与证券交易所”(Esham ve Tahvilât Borsası)。1929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在全世界蔓延,为了减少外资在土耳其造成的恐慌,土耳其通过第1447号《动产与货币兑换交易法》(Menkul Kıymetler ve Kambiyo Borsaları Kanunu),在对原先股票交易所进行改造的同时,更名为“伊斯坦布尔动产交易所”(İstanbul Menkul Kıymetler Borsası,İMKB)。

1938年,伊斯坦布尔动产交易所迁往安卡拉,随后在1941年重新迁回伊斯坦布尔。20世纪80年代对土耳其的金融交易市场来说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土耳其政府在此期间,多次以法律的形式强化证券交易所在金融交易中的基石作用,功能整合后的动产交易所在1985年12月26日正式运作,1992年开始寻求对外合作,先后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日本证券业协会(JSDA)和澳大利亚财政部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外还是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WFE)、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伊斯兰金融机构会计和审计组织(AAOIFI)等国际组织的会员。截至目前,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还是吉尔吉斯、黑山、巴库、萨拉热窝证券交易所和伦敦清算所(LCH)的股东

2012年12月6日,根据6362号《资本市场法》,伊斯坦布尔动产交易所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正式更名为“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其后通过收购金融衍生品和黄金交易所完成横向整合,通过控股子公司清算银行和中央证券存管公司(Sermaye Piyasası Kurulu),形成土耳其金融市场的完整交易体系,实现了统一运营。2015年10月,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同年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土耳其投资公司宣布合作推出人民币—美元及人民币—土耳其里拉的期货合约。2018年,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授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汇丰控股研究发行“熊猫债券”的权利。

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

伊斯坦布尔清算银行

伊斯坦布尔中央证券存管公司

尤为值得一提的就是土耳其的国债。2018年6月土耳其大选时,正发党承诺提供更高的社会福利,包括将老年低保金额从266里拉提高至500里拉,补贴学生奖学金等。这一竞选纲领,在为正发党赢得选举的同时,也给其公共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通货膨胀程度持续加深、货币大幅贬值的情况下,土耳其中央银行持续加息的计划限制了外资的流动。正发党政府为了兑现承诺,只有依靠举借外债来弥补愈来愈大的财政赤字。在这种情况下,近年来土耳其的国债收益率远远高于全球的平均水平,某些指标已经突破欧债危机时期希腊国债的门槛。(www.xing528.com)

据统计,土耳其的一年期国债收益率为24.28%,两年期的国债收益率为23.19%,三年期的国债收益率为23.62%,五年期的国债收益率为22.45%,十年期的国债收益率为19.90%,相较于2018年,土耳其短期国债收益率上升了30%~40%。一般情况下,国债收益率超过6%,就称之为跌破预警线,按照国家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意大利国债跌破7.4%或者美债跌破2.9%,媒体或相关机构就称其跌破了“生死线”。如果用中国的国债收益率来比较,中国一年期、两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和十年期的国债收益分别是2.63%、2.86%、3.01%、3.13%和3.36%,土耳其的国债收益率某种程度上与股票相当。

按照当前的主流投资学理论,国债当中的主要风险就是违约风险,土耳其国债收益率超过20%,在标明高回报的同时,也标明了高违约风险。如果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来看待土耳其国债的收益情况,土耳其国债高收益的背后是社会大量热钱的堆积与投资过热的表现,土耳其中央银行希望通过提高国债收益来收缩银根,减少市场的货币流动量,从而达到稳定货币市场的目的。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已经演变出了理论上完备的组织行政管理系统,实行主席团责任制,现任主席是艾丽莎·阿里江(Erişah Arican)。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按照功能和职能分为总务处(Genel Müdürlük)、监察委员会(Denetim ve Gözetim Kurulu)、市场部(Piyasalar Operasyon)、产品研发部(Ürün Geliştirme)、市场营销和业务发展部(Pazarlama ve İş Geliştirme)、估值与指数部(Kotasyon ve Endeks)、信息技术应用开发部(Bilgi Teknolojileri Uygulama Geliştirme)、信息技术系统及基建部(Bilgi Teknolojileri Sistem ve Altyapı)、金融与战略部(Finans ve Strateji)、人力资源部(İnsan Kaynakları)十个职能部门。

以上各部门除了监察委员会没有下属机构,其他均设有细化的职能部门。总务处之下共设有四个职能部门,法律事务处(Hukuk İşleri)、组织关系处(Kurumsal İletişim)、风险管理及协调处(Risk Yönetimi ve Uyum)、组织管理及特别事务办公室(Yönetim Kurulu Ofisi ve Özel Kalem)组成了总务处的基本结构。市场部下设五个职能部门,分别是股票市场部(Pay Piyasası Operasyon)、债券市场部(Borçlanma Araçları Piyasası Operasyon)、贵金属及贵重矿石市场部(Kıymetli Madenler ve Kıymetli Taşlar Piyasası Operasyon)、衍生品市场部(Türev Piyasalar Operasyon)及服务支持(Destek Hizmetleri)。产品研发部门包含现货(Spot Piyasalar Ürün)和期货(Türev Piyasalar Ürün)两种金融产品研发部门。估值与指数部门的职能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对金融产品的指数进行预估,同时记录收盘后的指数结果。信息技术应用开发部主要负责交易系统和交易环境的研发,信息技术系统及基建部主要负责交易系统的维护,保障交易的安全。金融与战略部下设两个职能部门,分别是会计与财务处(Muhasebe ve Finans)、战略规划与投资者关系办公室(Stratejik Planlama ve Yatırımcı İlişkileri)。

作为土耳其唯一的证券交易所,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的稳定交易无论对于其本身,还是对金融监管机构、土耳其相关政府部门来说都至关重要,在诸如外部如果存在蓄意做空的情况下,土耳其监管机构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从而介入金融交易过程进行调查和监管。为了维护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的稳定运营,土耳其政府相关部门和组织为其量体裁衣制订了八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分别是《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合同管理依据》(Borsa İstanbul Anonim Şirketi Esas Sözleşmesi)、6362号《资本市场法》(6362 sayılı Sermaye Piyasası Kanunu)、《证券交易及市场经营的组织、活动、运营、监管条例》(Borsalar Ve Piyasa İşleticilerinin Kuruluş,Faaliyet,Çalişma Ve Denetim Esaslari Hakkinda Yönetmelik)、《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券商经营规范管理依据》(Borsa İstanbul A.Ş.Borsacilik Faaliyetlerine İlişkin Esaslar Yönetmeliği)、《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有关贵重金属和贵重矿产的券商经营规范管理依据》(Borsa İstanbul A.Ş.Kiymetli Madenler Ve Kiymetli Taşlar İle İlgili Borsacilik Faaliyetlerine İlişkin Esaslar Yönetmeliği)、《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纪律委员会的工作章程及指导原则》(Borsa İstanbul A.Ş.Disiplin Komiteleri Çalışma Usul ve Esasları Yönergesi)、《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适应性原则条令》(Borsa İstanbul A.Ş.Etik İlkeleri Yönergesi)及《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争端调解委员会工作章程及指导原则》(Borsa İstanbul A.Ş.Uyuşmazlık Komiteleri Çalışma Usul ve Esasları Yönerge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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