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标准的投资将获得战略投资激励计划的支持:投资项目所生产产品的国内产能低于该产品的进口量;投资额应不低于5 000万里拉;投资应至少创造40%的附加值(本条件不适用炼油和石化投资);在过去一年中,投资项目所生产产品的总进口值至少为5 000万美元(不包括本地不生产的产品)。
表3−13 战略投资激励计划提供支持的期限与比例
*如果不超过 5%的投资额
资料来源:ISPAT。
支持措施则包括:
免收增值税:对于投资激励证书范围内的国内交付和/或进口机械设备,免收增值税。
免收关税:对于投资激励证书范围内的进口机械设备,免收关税。
减税:所得税或公司税按优惠税率计算,直至税款的减免总额达到出资额。投资出资比率是指适用于减税规定的总固定投资额的比率。(www.xing528.com)
社会保障金支持(雇员承担部分):对于投资创造的新增就业,政府将基于法定最低工资,对雇员承担的社会保障金部分提供补贴。该措施仅适用于在投资激励证书范围内区域6进行的投资。社会保障金支持不设上限,十年内适用。
社会保障金支持(雇主承担部分):对于投资创造的新增就业,政府将基于法定最低工资,对雇主承担的社会保障金部分提供补贴。
所得税预扣津贴:对于投资创造的新增就业,其对应所得税在投资激励证书范围内的部分将免于扣税。该措施仅适用于在投资激励证书范围内区域6进行的投资。所得税预扣津贴不设上限,十年内适用。
贷款利率支持:贷款利率支持作为一项金融支持措施,面向在投资激励证书范围内获得的至少一年期贷款。政府将在最长前五年期限内针对部分贷款利息/利润分成提供补贴,其数额不超过投资激励证书中登记的固定投资额的70%。
土地分配:对于拥有投资激励证书的投资,可根据财政部确定的规则与原则分配土地。
增值税退税:对于固定投资额不低于5亿里拉的战略投资,其施工费用享有增值税退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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