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法第五十八条是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1.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我国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包括: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2.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具体请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本法第五十八条是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
1.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我国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包括:
(1)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2)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3)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等方面的困难。
(4)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创造条件。
对此要有更深入的理解,请阅读本书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解读。
2.对未成年工的保护(www.xing528.com)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我国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3)未成年人已经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4)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5)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具体请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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