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即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是剔除了上述各项工资、津贴和有关待遇以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应当予以剔除的各项工资、津贴和有关待遇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本法第四十八条是关于最低工资保障的规定。
1.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是指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
3.哪些待遇不能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里面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是剔除了上述各项工资、津贴和有关待遇以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应当予以剔除的各项工资、津贴和有关待遇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www.xing528.com)
4.与本条有关联的法规
对于最低工资的理解,请阅读本书对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的解读,另外,还要结合以下关联法规:
(1)《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四十八条。
(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至第五十九条。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
(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
(5)《最低工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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