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国家的矿业管理权在省级政府,而中央政府只是辅助的管理机构,典型的国家是阿根廷。阿根廷是联邦制国家,在国家矿法框架内,由所在省根据自己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矿业管理,各省的矿业管理方法和程序都不尽相同(表14-2)。放射性矿产属于特殊的战略矿种,虽然矿业权也由各省授予,但必须经过国家原子能委员会(Comision Nacional de Energia Atomica)备案才能生效。
表14-2 阿根廷各省的矿业权主管机构一览表
续表14-2
根据省矿业主管部门的性质,各省的矿业管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政管理型
矿业管理机构是省的行政管理机构,即每个省的矿业管理局,各省的名称不同,常见的是省矿业秘书处(Secretaria de Mineria)和省矿业局(Direccion de Mineria)等,如拉里奥哈省、圣胡安省和圣达克鲁斯省等。(www.xing528.com)
2.司法主导型
矿业管理机构是司法机构——通常是矿业法院,该法院独立于政府之外,而政府的矿业管理局只是一个支撑及辅助的机构,如萨尔塔省和卡塔马卡省等。
3.其他类型
不同于上述两种类型之外的其他类型,例如科罗多巴省的矿业管理机构虽然是矿业法院,但是该法院是由省政府和省公证处共同管理的,而胡胡依省的矿业法院不是独立的,由省矿产局管理。
阿根廷的矿业权受理、批准、管理、收费和备案等在不同的省均不完全相同,每个省都有相应的矿业程序法,详细地规定了各类矿业权的申请、受理、批准程序和时限。各省的矿业权设置、分布和控制归各省的矿业管理处管理,所有矿业权信息都是公开的。每个矿业权的所有人、矿权状况、环保报告、矿业权期限是否有效或是否有纠纷等具体矿业权信息多在各省的矿业法院,没有矿业法院的由矿业权批准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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