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作加快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建设跨越不同国家地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历史传统、不同文化宗教、不同风俗习惯,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推进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全球共同繁荣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倡导公正、平等、开放、包容,超越了社会制度和文化差异,突出开放包容、共同发展,把沿线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践行。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北部边疆地区,主要同俄罗斯、蒙古国接壤,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的支撑点。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依托资源禀赋特征,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开展能源合作为主体的经贸往来、草原文化为桥梁的文化交流,着力推动煤炭交易、电力输出、油气管线和电力互联互通、铁路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能源和文化领域的博览会、洽谈会以及艺术节等,推动了中国、蒙古国和俄罗斯国际关系,加快了“一带一路”建设。
能源合作强力推进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我国正北方,内联八省、外接俄蒙。在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都将内蒙古自治区定位为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自治区时,指出“通过扩大开放促进改革发展,发展口岸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完善同俄罗斯、蒙古合作机制,深化各领域合作,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挥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作用”的重要性。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供应基地,与蒙古国、俄罗斯能源合作由来已久,以能源合作为基础,以能源供求为纽带,辐射带动双向互济的经济贸易发展,强力推进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以全方位推进内蒙古与蒙古国、俄罗斯的合作,加快形成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能源合作促进东北亚地区区域合作深入发展。东北亚地区一般包括中国、日本、蒙古国、韩国、朝鲜和俄罗斯的远东地区。东北亚地区既有能源需求强劲的中国、韩国等,也有能矿资源富集的俄罗斯、蒙古国等,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有互补性,合作潜力大。内蒙古自治区以能源合作为基础,拓展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巩固、发展、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开拓与韩国、日本等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东北亚地区区域合作深入发展,营造良好的周边国际环境。面对国际能源向低碳化和清洁化发展、能源地缘博弈复杂化、能源供求格局发生新变化、国内能源消费持续增长的形势,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与东北亚地区国家的能源合作,有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一步开展能源合作,有力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强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重大战略,即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能源国际合作,要求全方位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的指示。(www.xing528.com)
能源合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7年国家相继出台《“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和《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以突出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来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通过推进“五通”绿色化进程,建设生态环保交流合作、风险防范和服务支撑体系,推动政府和企业等的多方合作,共同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有力促进沿线国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内蒙古自治区以国家政策为指导,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重视能源开发利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布局、两个市场,优化配置能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源技术装备、能源管理、能源政策标准和金融等生产要素,推动能源产业链延伸、能源国际产能合作、跨境能源通道建设、积极开展绿色能源合作等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深度融入全球能源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加强与京津冀、东三省、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能源产业合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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