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问题分析“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生产规模稳步增长,能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量和安全风险增多,仍然存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监管责任逐级落实,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制度规范落地。
(一)问题分析
“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生产规模稳步增长,能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量和安全风险增多,仍然存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责任未落实到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执行不彻底,安全培训形式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
(二)对策建议
一是以保障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着眼于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着力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常态化运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有效管控油气管道各个风险隐患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监管责任逐级落实,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制度规范落地。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提高企业依法办矿管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推进安全培训,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切实整改,依法查处违规企业,严肃追责问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www.xing528.com)
【注释】
[1]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下同。
[2]鄂尔多斯基地包括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和包头市,锡林郭勒基地包括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和赤峰市,呼伦贝尔基地包括呼伦贝尔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