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1 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
在工业化进程中,城乡二元结构在世界多国普遍出现,但其在我国农业基础深厚、农业人口巨大的国情下格外突出。新时期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构成我国主要矛盾的重要因素,为解决这一矛盾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道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乡村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的同步。城乡融合应该包括城乡产业、市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及体制政策的融合,从经济、社会、生态各方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若要实现这一目标,则必须从城乡两端发力,把国家政策与社会资本、集体经济及个人投资结合起来,促进双方市场要素流动、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进而实现发展互促。新时期,实施城乡融合的发展要意识到乡村发展已经落后于城市的现状,只有同步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政策支农惠农富农等工作,给予乡村适当的优先发展机会,才能建立城乡发展的平等对话机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有效解决。
2.1.5.2 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途径(www.xing528.com)
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深化,更强调发展过程的城乡协调、城市化进程,更关注乡村地区及乡村主动对接城市发展,要求城乡规划、国土、发展、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规划与行动,而乡村振兴要在开放发展的大环境中实施,虽然其核心在于乡村发展,但实施路径要着眼于建立城乡、工农之间的融合发展和良性互动机制,不能“闭门造车”地谈乡村发展。
乡村振兴把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确立为主要战略实施路径,这意味着乡村振兴要依靠城市的力量且二者要建立双向互动的发展机制。首先,要在发展观念上提升乡村的地位,让乡村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获得与城市渗透、融合的机会。这就要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在城乡协调发展中发挥作用。其次,要准确对接城乡需求与消费,密切城乡经济联系。城乡融合要在认清城市与乡村的特点的基础上建立起城乡居民、企业、政府之间的经济社会联系,进而实现城市文明与乡村特色的共生共荣。最后,要充分发挥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作用。政府在推进城乡规划建设、设施服务供给、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融合中,能有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条件,为乡村振兴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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