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企业联盟认为,直接对未满足的社会需求做出回应、主要收入来源依靠于商业活动的进行、首要目标服务于社会公益等是社会企业区别于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和传统商业企业的明显特征。社会企业已成为推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传统商业企业合作互动的良好形式。
1.社会企业与政府部门合作的可能性
社会企业对实务界和理论界而言均属新事物,政府在人力支持、政府采购、物资资助等方面对社会企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外在推动力。社会企业的发展需要来自政府的规范性管理,需要通过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性质、权利义务进行界定和支持,确立其现实身份与经营行为的合理性。对政府而言,社会企业既能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也能在兼顾劣势群体福利与尊严的同时帮助其融入劳动市场,具有创造社会资本、增强社会关怀、扩大公民参与的社会价值,有利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可能性(www.xing528.com)
美国社会企业运作的核心在于其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非营利组织能为社会企业发展提供组织载体,社会企业可创造性地利用非营利组织的实践经验、资源支持网络、社会影响力等优势来提高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社会企业融合商业技能创造社会价值,不受外界“捐赠依赖”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束缚,社会服务意愿强,能提供更为专业化的社会公共服务,是非营利组织活动开展的最佳合作候选人。与社会企业合作,能缓解非营利组织经费短缺、社会服务功能欠缺、组织效率低下等发展瓶颈,促使其逐渐变输血依赖型组织为造血主体型组织,从而实现可持续生存和发展。
3.社会企业与传统商业企业合作的可能性
社会责任运动及企业公民意识高涨驱动了传统商业企业与社会企业合作互助。社会企业的发展需要传统商业企业在资金、管理技术与理念上的支持,传统商业企业则需要向社会企业学习宽容、包容与关怀。选择恰当的社会企业作为合作伙伴,是保障传统商业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能够实现“共赢”的关键。传统商业企业可通过三种主要方式支持社会企业:一是直接投资于社会企业;二是为社会企业创造激励赋能的环境;三是为社会企业家精神创造内部氛围。与运作良好的社会企业合作能使传统商业企业的社会责任项目持续运行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进而得到社区和政府的认同,促进传统商业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成本的合理分担及递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