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Anton de Bary)于1979年最早提出生物学上的“共生”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不同种属生活在一起。随后,经由前苏联的范名特(Famintsim)、科斯基(Korskii),德国的保罗·布克纳(Prototaxis)、刘威斯(Lewils)等生物学家的逐渐发展而形成共生理论(袁纯清,1998)。共生是指共生单元间按某种共生模式在一定共生环境中形成的关系,共生单元、模式和环境构成其三要素。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和交换单位构成共生单元,质参量和象参量反映着共生单元的内在性质与外部特征。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结合的形式称为共生模式,它反映了共生单元间作用的方式、信息交流关系、物质与能量互换关系。互惠共生、偏利共生、寄生关系是共生模式从行为方式上的划分,从组织程度上则可分为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等情形。共生环境由共生单元以外的所有因素构成,通过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可实现环境对共生体的影响。共生环境可分为对共生体起积极激励作用的正向环境、对共生体既无积极也无消极作用的中性环境、对共生体起消极抑制作用的反向环境。
共生理论基本原理主要有:(1)质参量兼容原理。共生单元质参量间可相互表达的特性称为质参量兼容,它决定了共生关系形成的可能性。具有共生关系的两企业间其质参量兼容有可能是资源互补,也可能是产品供需、资产组合等。(2)共生能量生成原理。共生能量是共生单元通过共生界面作用所产生的物质成果,是共生体及共生单元质量提高和数量扩张的前提条件,共生能量的生成与否取决于共生体全要素共生度。在经济系统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经济规模扩大等均是共生新能量的表现。(3)共生界面选择原理。在共生体中,共生单元的数量和质量、共生能量的生产和再生产方式均由共生界面选择来决定。共生界面选择原理集中反映了共生体与共生环境关系。作为共生体赖以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规则,以上基本原理反映了共生体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www.xing528.com)
从共生理论角度看,社会创业生态系统是主导社会企业与其他主体在外部环境作用下共同形成的“共生体”。作为一种特定组织,主导社会企业在应对复杂的社会创业生态系统环境时,表现出种种“共生”行为,追求共生效应是主导社会企业进行合作伙伴选择的主要动力来源。社会创业生态系统各主体在广泛合作基础上建立互利共赢的共生关系,鼓励各利益主体围绕共同价值目标进行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共同追求合作剩余,不仅能促进系统主体间及其与生态系统环境间的补充协作与调适,也有利于社会创业生态系统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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