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经济的概念
1995年,美国IT咨询专家Tapscott在《数字经济时代》一书中详细论述了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给市场、管理、社会等各方面带来的深远影响,Tapscott被认为是最早提出数字经济概念的人。在此前后,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曼纽尔·卡斯特的《信息时代:经济、社会与文化》等著作相继问世,数字经济的理论开始受到人们广泛关注。然而对于什么是数字经济,理论界并没有普遍认可的定义,大体上一类是从数字技术集群、技术融合视角进行阐释,如OECD(2014)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一个由数字技术驱动的,在经济社会领域发生持续数字化转型的,包括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在内的生态系统[2]。然而,随着数字技术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数字经济的内涵不断发生变化,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界限也不再那么清晰,单纯从技术群落、技术融合应用层面解读数字经济变得越来越不准确(丁志帆,2020)[3]。因此,另一类从经济形态这一更为广泛的视角进行阐释则显得更为科学,如英国学者PaulMiller&James Wilsdon(2001)突破技术、商业模式的限制,将数字经济理解为一种新经济形态的出现,指出数字经济代表了改变我们商业、工作和生活的网络革命,驱动新经济的动力即创新行为,减少环境影响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社区合作、社会联系性的社会平等[4]。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一般认为数字经济是以数据为核心驱动要素,以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为支撑,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通信技术为手段,实现各方面深度融合与优化的新的经济社会形态。
(二)数字经济的主要特征
数字经济正在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发展方向,是带动经济增长、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在与社会、经济结合的过程中爆发出惊人力量。数字经济作用的发挥与其固有特征是分不开的。根据上述对数字经济的定义,对比其与传统经济的差别,数字经济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首先,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经济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海量的数据互联与应用为核心,将数据资源融入产业创新及其升级的各个环节之中,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交汇融合引发数据迅猛增长,数据资源与产业交汇融合促使社会生产力发生飞跃,驱动整个社会快速运行和经济高速发展(陶一桃,2020)[5]。其中部分原因在于,数据及其相关技术要素具有使能性,即其投入使用后,可以使得既存技术能力得以改进和提升,为使用者架设“使然技术”(know-what)与“应然技术”(know-how)之间的缺口,使能性技术的使用者和尝试者节省了熟悉该技术机理的时间,可以很快适应该技术[6]。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具有共享方便、复制简单、增长迅猛、无限供给等特点,打破了资源稀缺性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为社会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具有无限潜质的可能,为持续增长和永续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孙克,2017;蓝庆新,2020)[7]。(www.xing528.com)
其次,新型基础设施构成基本支撑。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明确指出,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三个方面[8]。当前,对于什么是“新型基础设施”在概念上还有不同表述,但不可否认的是,新型基础设施以数字基础设施为核心,它基于“云+网+端”的框架运行。其中:“云”即云计算,具有资源共享、可扩展性、高可用性等特征,能够使各类用户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地使用各种网络计算资源;“网”不仅涵盖原有的互联网,还延展到物联网领域,网络承载能力、新增价值均得到持续提升;“端”是指用户直接接触的移动设备、可穿戴设备、传感器、PC等,既是数据的来源,也是提供服务的界面(杨佩卿,2020)[9]。以“砖和水泥”为代表的物理基础设施向以“光和芯片”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转变,促进经济实现由“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时代转型。
再次,平台经济成为主流商业模式。“长尾市场”上存在着数量可观的交易需求,当互联网把市场交易、物流、商品展示等信息的成本降到足够小而参与者数量又足够庞大时,这些交易需求就构成互联网时代(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竞争的“蓝海市场”和利润收益的重要来源(李凌,2015)[10]。平台经济为导致或促成双方或多方客户之间的交易提供了一种现实或虚拟的空间(徐晋、张祥建,2015)[11],并撮合市场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将隐藏在“长尾市场”中的潜在需求挖掘出来,充分发挥数字对经济发展放大、叠加、倍增、融合等作用(郭朝先、王嘉琪等,2020)[12]。平台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结构性力量,对市场竞争态势产生了深远影响,“平台”“生态”构成数字经济的核心概念。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的竞争,不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包括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配套企业、基础设施在内的整个产业生态的竞争,这在数字经济条件下表现愈发明显,一些大型平台企业为中小企业搭建了成长生态,带动大量配套、互补企业集聚,广泛拓展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社会治理等领域,形成多领域融合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李晓华,2019)[13]。
最后,多元共治成为核心治理模式。数字经济条件下,传统政府监管模式已不适应,面临着多元主体利益协调难、技术监管难、信息获取难、人员和机构转型难、治理成本高等问题(杜庆昊,2020)[14]。数字经济时代,随着通信技术和网络的不断升级与进步,处于网络两端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一般公民可以跳过繁杂的中间环节直接联系,社会组织结构越来越趋向直接性、扁平化,将这些主体纳入治理体系,赋予其一定的治理权限,明确责任边界,构建多元协同的治理方式,是数字经济治理创新的趋势(杨佩卿,2020)[1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数字经济时代平台成为协调和配置资源的基本单位,对平台中的各种经济问题平台具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具有治理的优势,将平台纳入治理体系,赋予其一定的治理责任、明确其责任边界,是数字经济条件下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童锋、张革,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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