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理重点由“治贫”向“防贫”转变
脱贫攻坚阶段重点在于贫困治理,主要是绝对贫困问题的治理,而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则要求在巩固现有脱贫成果的基础上,既要防止已有脱贫人口重新返贫,又要防止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扶贫工作的重心都在农村。2020年后中国的相对贫困群体分布将会得到极大扩展,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下,贫困治理的群体将不再局限于农村贫困人口,城镇贫困人口以及介于城乡间的流动性贫困人口等相对贫困人口都将成为中国未来的贫困主体。
3.扶贫方式由攻坚战向持久战转变(www.xing528.com)
由于精准扶贫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存在着密切联系,因而在精准扶贫阶段我们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但是相对贫困具有明显的相对性、长期性和动态性的特征,为其设定明显的解决时间节点是不现实的。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或常态机制则成为必然选择。
4.扶贫重心从促进收入增长向改善收入分配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的扶贫工作比较重视通过经济增长和发展来推动减贫、脱贫。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转入新常态,增长对减贫的“涓滴效应”下降。因此,面对新局面我们的扶贫重心也要相应作出调整和改变,也就是说在扶贫工作中既要有做大蛋糕的“硬帮扶”,也要有分均蛋糕的“软调节”,且更重视后者。
通过完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侧重“精准提低”,为加快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发挥托底作用。在初次分配领域,侧重“精准提低”,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在再分配领域,要更好地发挥财政再分配作用,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同时提高对发达地区的税收汲取能力,有效抑制地区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在财政支出结构上,加大缓解经济和健康贫困为主的社会保障民生支出的比重,强化教育、卫生保健支出的均等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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