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扶贫小额贷款主要采取户贷企用和户贷自用两种类型。调研中发现,“户贷企用”主要借用贫困户名义,由贫困户与合作社签订贫困户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协议,每位贫困户从信用社获得5万元3年循环贷款集中到农民合作社,再由农民合作社与县投资开发公司(政府投资平台)签订参与金融助农脱贫保底收益协议书,按照8%比例给贫困户保底分红。但投资公司实际支付的贷款成本包括向贫困户支付的8%的保底部分和向银行支付5%的贴息部分,这部分贷款投向可能较多流向了房地产行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户贷自用投向看,一部分贫困户借贷后资金投向建房、消费等非生产领域;有部分贫困户借贷后入股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按照8%比例(每年4000元)给贫困户保底分红。2017年以来合作社的高速增长从某种程度上佐证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流向。
2.集中还贷高峰风险陡增
根据省信用联社统计,2018年第三、四季度全省扶贫信贷到期金额14.42亿元,涉及贫困户50181户,其中“户贷企用”类贷款到期金额1.82亿元,“户贷自用”类贷款到期金额8.06万元。截至2018年10月,全省扶贫小额信贷逾期贷款已达6134.16万元。特别是2019年度和2020年度是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还款的高峰期,“届时大部分县(市、区)可能面临无力偿还户贷企用信贷资金的风险”。此外,调研组对县信用社访谈发现,J县第一批到期“户贷”部分都没有按时还款,“自用”同样隐含较大风险。(www.xing528.com)
3.扶贫小额信贷不能及时还款可能会带来金融直接脱贫的短期化和信用环境恶化问题
通过政府平台或投资于企业的“户贷企用”违背了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的初衷,贫困户收益度不高,不利于培育贫困户内生动力。短期的“保底分红”不能解决贫困户的稳定脱贫,加大了2020年后返贫的可能性。金融是推动产业发展稳定脱贫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运行中,脱贫期限带来的压力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倾向于完成短期脱贫任务而偏离了长远贫困治理轨道。近年来,各地加大了信用环境建设,逐渐形成了良好社会信用文化。如果政策性扶贫小额贷款出现大面积风险,一方面会激化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矛盾,质疑扶贫政策的可信度,另一方面也无疑对熟人社会的村信用建设带来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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