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社会矛盾已经发生转变,相应的公共政策必定要根据新的社会矛盾作出合理的调整。贵州省在深入贯彻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顶层设计的同时,根据省内贫困人口的特征和全省扶贫工作的现实状况,在政策细节上做出了更多的创新与探索。
1.立足城乡,统筹建立健全高质量、高精准、多给付形式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贵州是贫困问题最为突出的山区省份,易地扶贫搬迁是该省主要的扶贫措施之一。贵州省立足城乡统筹,将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标准与城镇水平挂钩,建立一套目标瞄准性强的高质量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既保证兜稳、兜牢扶贫的底,保障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城镇化的居民以及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也在社会救助制度方面为地方城乡统筹工作做了前瞻性的探索。具体而言,一方面贵州省结合城乡统筹的发展趋势和本地易地扶贫搬迁现状,探索社会救助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制度衔接,印发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作为纳入迁入地最低生活保障的限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困难群众,搬到城镇区域的按照程序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临时救助。统计显示:2017年至2018年,全省共将24.7万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政策范围,其中纳入城市低保8.3万人;共向65.8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9.87亿元。另一方面,贵州省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和临时救助标准与城市生活水平挂钩,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并且参照深度贫困地区城市低保标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以更好地应对新时代条件下临时救助出现的新需求。
同时,贵州省还根据贫困群体的不同特征和家庭发展变化实际情况,优化社会救助结构。对贫困问题更复杂的深度贫困地区以及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更多政策关怀。例如:建立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帮扶机制,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资金分配权重;强化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对贫困群体中的“病老残弱”人员及其家庭和存在双重或多重困难叠加的家庭,切实做到低保分类施保、大病救助等;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实施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抵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中,增设就业成本、大病刚性支出等抵扣项目。贵州省细化中央规定的“渐退机制”,为家中有人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外出务工、灵活就业的,享受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救助的低保家庭建立3—12月不等的缓退期。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按要求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予以帮扶。
公益性岗位等社会政策本质上是鼓励政策对象以工作换福利,是一种积极的社会救助政策,在山区的脱贫攻坚发挥中着重要作用。2020年4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循“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公益性”原则为难就业人员提供短时间的就业支持,建议要求在贫困乡村以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为重点,优先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贵州省鼓励地方政府在常规的生态护林员之外,积极创设更多合适的公益性岗位,例如赤水市设立的“五员”公益性岗位[9]和黔西县的“10+N个一批”公益专岗。同时,贵州省积极拓展公益性岗位的资金来源,合理整合就业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以及县乡财政,为该制度提供资金保障。此外,贵州还对低保对象中的季节性缺粮户进行粮食救助。统计显示,2018年,全省发放救助粮3454万斤。
2.综合性保障扶贫应对多维贫困
综合性扶贫保险是地方政府在扶贫过程中探索出的一种“模块组合”型的保险模式,其通过政府与商业性保险公司合作,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贫困线边缘人口为主要保障对象,力求达到帮助参保对象多角度应对生产生活中的风险、防止返贫以及边缘人口落入贫困的目的。由于综合性保险具有灵活性强、方便贫困户理解保险内容、防贫目的明确等多种优点,综合性防贫保险近年来在多地均有形式多样的实践,例如安徽省[10]、湖南省[11]、河北省[12]等,各地具体名称和保险设计不一,但都具备“外部一揽子、内部菜单式”的形式特点,保费多由政府财政承担。(www.xing528.com)
贵州省扶贫办于2018年10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贵州省分公司联合印发了《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简称“深贫保”),在贵州省14个深度贫困县和“保险精准扶贫示范县”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贵州省“深贫保”是针对省内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的“1+2+N”模式的综合性保险方案。具体来说,“1”为普惠金融,注重探索保险资金的融资新模式;“2”为农业保险与扶贫救助险,建立农户生产生活的风险防范体系;“N”为各地因地制宜地选择其他涉农保险,全面增强农户的抗风险能力。
与其他地区相比,贵州省的综合性扶贫保险的特点是更加强调对于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农业产业的支持以及风险的化解,将解决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考虑在内,这与贵州省总体上注重产业就业扶贫的发展传统相一致。贵州省“深贫保”开展试点工作的时间尚短,政策落地和产生反贫困的效果仍需一段时间,但由于贵州省“深贫保”模式的设计既体现了本省扶贫事业的特色,又尊重了各个试点县的灵活自由探索,因而未来“深贫保”在助推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防止新增贫困人口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可以预期的。
3.立足本地文化探索“文化+就业”形式帮扶就业困难群体
农村贫困家庭中的妇女就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普遍不到高中的大背景下,贫困妇女的文化程度同样较低,无法从事科技或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对于大多数贫困妇女来说,照顾家中老人和子女是生活的重心,由此决定了其无法长期离开家庭接受技能培训、外出务工;女性的自身的生理特征又进一步限制了其能够从事的职业范围。
为弘扬传统文化、打造更适合女性的就业扶贫项目,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妇女特色手工产业锦绣计划的意见》,并由省妇联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始实施“锦绣计划”。锦绣计划以培育绣娘人才、探索多样化产业模式、打造文化品牌、延长产业链条、扩大对外开放等工作为重要抓手,力求达到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帮助一批贫困人口就业脱贫、实现一定体量的产值以及培育一批本土化优强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目标。
“锦绣计划”实施以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8500万元,整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资金近10亿元,培育发展了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达到1354家,妇女手工业产值达60亿元。当前,“锦绣计划”已成为贵州省独具特色的就业脱贫工作抓手,不仅为难以外出就业的贫困妇女提供了就业门路,还吸引了外出务工就业的妇女返乡就业创业,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问题,维护了家庭的完整与和谐。此外,贵州传统民间刺绣艺术也因为年轻血液的注入而得以焕发活力,大量刺绣艺术的非遗传承人也因此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锦绣计划”不仅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了包含文化意蕴的就业脱贫路径,也产生了广泛的积极社会效应,是将地方传统文化与扶贫相结合、打造可持续的脱贫方式的典型做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