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200人及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服务,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条件的村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截至2019年,全省建立就业扶贫车间499个,就业扶贫示范基地492个,共吸纳就业12.7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9万人。
一是完善政策。在对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之一,写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文件中,将过去只能是易地扶贫搬迁中的贫困劳动力才能享受培训生活补贴等政策扩大到随迁非贫困劳动力可同等享受。二是夯实基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已搬迁有劳动力的家庭实现“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对正在搬迁和计划搬迁的,确保在搬迁后30天内实现至少一人稳定就业。三是建设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在200人及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服务,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培训就业创业服务。截至2019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在安置点建设就业创业服务中心600余个。四是加强载体建设。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条件的村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创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引导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促进更多劳动力就业。截至2019年,全省建立就业扶贫车间499个,就业扶贫示范基地492个,共吸纳就业12.7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9万人。
【注释】
[1]世界银行:《2013年世界发展报告:就业》,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www.xing528.com)
[2]国际劳工组织:《2009年世界劳工报告:全球就业危机与后危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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