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重视大扶贫格局的构建,着重挖掘社会扶贫的潜力,在国家社会扶贫政策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的指导下,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贵州特色的社会扶贫政策制度。
2016年9月30日,贵州省通过了《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的大扶贫格局,争取国家和其他省(区、市)支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全力、全面帮助本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增强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大扶贫工程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群众主体的原则,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和医疗、社会保障兜底等措施实现贫困人口脱贫。
2017年2月14日,贵州省出台的《贵州省“十三五”脱贫攻坚专项规划》指出,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以政府为主导,聚集社会各方力量,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加强国际减贫合作,构建扶贫新格局。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就业扶贫合作以及医疗扶贫合作;开展定点扶贫,完善省、市(州)、县三级脱贫包干责任制,建立定点扶贫考核评价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选派金融、科技和营销等方面的优秀干部到贵州省贫困地区帮扶;开展企业帮扶,支持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贫困县整县帮扶,以村企共建为平台,引导和鼓励全省民营企业参与“一对一”包干脱贫计划;加强国际减贫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与国际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分享减贫经验,探索国际民间组织参与贵州扶贫开发模式,吸引外资参与扶贫开发。
2017年11月27日,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全省开始执行《贵州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试行)》。为了推进贵州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由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总结自评、交叉考核、综合评议和沟通反馈的考核程序,对贵州省受帮扶的8个市(州)、全省66个东西部扶贫协作携手奔小康县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等对象进行考核,考核8个市(州)的组织领导、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以及携手奔小康等内容,省直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任务以及工作成效等内容,考核结果评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www.xing528.com)
2018年5月7日,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贵州省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了通过考核,进一步压实省直单位的帮扶责任,切实帮助定点扶贫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对承担定点扶贫任务的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中央在黔单位,通过考核组织领导、工作成效、选派干部、履职情况、工作创新等五个方面内容考评定点扶贫单位年度工作情况及成效,并按照“单位总结、分类考核、综合评议”的考核程序将考核结果评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
2018年9月,贵州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进一步广泛动员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助推全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2020年同步全面小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自愿参与、精准扶贫、综合帮扶、形式多样”的帮扶原则,明确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重点开展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商贸帮扶、捐赠帮扶、志愿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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