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当前特定的历史阶段,贫困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阻碍作用是贵州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贵州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动员各方力量,从组织保障、资源和人力投入、方式方法创新等各个方面提供保障,构建大扶贫格局,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贵州省强调党政体系动员,党政一把手同时担任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扶贫、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行业扶贫政策第一责任人、强化市县两级扶贫绩效考核等。在党政体系动员基础上,贵州省在大扶贫格局下妥善处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之间的关系,整合扶贫力量,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激发社会力量帮扶活力。在大扶贫格局下,贵州省实际上已经将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融为一体,形成政府扶贫和社会扶贫两大体系,党政干部和机关单位同时肩负政府扶贫与社会扶贫职责,党政机关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参与扶贫均是在扶贫部门的协作下进行的。[3]
自1985年开始,贵州省第一批大学生、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扶贫,也有一些其他省份帮扶,逐渐开始定点扶贫工作的探索与实践。1994年,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与毕节地区各县市建立了定点支边扶贫制度,开始了贵州省社会扶贫的发展历程。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指定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四个计划单列市对口帮扶贵州省,标志着贵州省社会扶贫的正式开始。到现在,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对社会扶贫的要求,构建起中央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企业帮扶、社会组织帮扶等多种社会扶贫方式相结合的立体式社会扶贫格局,并形成了不少具有特色的扶贫模式,如民营企业“包县”等,推动贵州省贫困区域逐步脱贫,实现可持续发展。[4](www.xing528.com)
贵州省社会扶贫形成一定的规模,并取得显著成效。第一,实现中直单位对贵州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全覆盖。38个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贵州省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8个东部发达城市对口帮扶贵州省8个市(州);36名在职省领导定点联系帮扶37个贫困县和极贫乡镇。第二,推进全省同步小康干部驻村工作。228家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全省84个县,每年选派干部到贫困村驻村帮扶,已实现贫困村全覆盖。贵阳市在原有结对帮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外帮扶力度。第三,开展国有企业结对帮扶贫困县整县脱贫行动。第四,引导和动员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开展“民营企业对口帮扶整县脱贫行动”,通过引进项目形成扶贫效益。开展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实现4091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4221个贫困村。第五,通过“扶贫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贵州省连续牵头组织“扶贫日”贵州省系列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捐赠与认捐活动,筹集资金及物资。第六,利用网络动员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扶贫。从2017年底,贵州省在全省推广和应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利用互联网实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贫困群众点对点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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