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2019年,大多数边缘户都是劳动能力偏弱、劳动技能偏低的农户,达到了“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但是一旦遭遇自然灾害、疾病等问题,就容易降至贫困线以下,沦为新的贫困人口。很多贫困“边缘”状态的相对贫困群体,无法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红利,进而引发心理不平衡与相对剥夺感。因此,户户之间的效率与公平机制尚不完善,如何从机制设计角度完善边缘户认定标准,实现扶贫效应辐射广度、深度加大有待探索,必须加以重视。
贵州省很多地方处于国家14个集中连片特困区中的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三大片区,贫困发生率高、贫困面广、深度贫困村户较多,绝对贫困率与相对贫困率都处于较高水平。当前贵州扶贫政策都要求将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支持深度贫困地区集中攻关,这也使得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在享受国家扶持政策上存在一定的差距。扶贫过程中,随着国家扶贫资源的大量注入,贫困户的收入渠道不断扩宽,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致富能力不断增强,甚至在有些方面已经超过了边缘户,但是在“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下,继续享受国家政策的扶持,进一步拉大了与边缘户的差距,这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部分群众满意度不高。截至2019年,大多数边缘户都是劳动能力偏弱、劳动技能偏低的农户,达到了“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但是一旦遭遇自然灾害、疾病等问题,就容易降至贫困线以下,沦为新的贫困人口。加之,贫困标准认定与乡土社会生活模糊性传统的矛盾一直普遍存在,扶贫资源配置中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利益诉求明显。很多贫困“边缘”状态的相对贫困群体,无法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红利,进而引发心理不平衡与相对剥夺感。由于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兜底等牵涉到个体农户生活水平,辐射范围不似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完善广泛,容易引发“悬崖效应”与乡村治理风险,一定程度上影响扶贫政策的执行力与公平度。因此,户户之间的效率与公平机制尚不完善,如何从机制设计角度完善边缘户认定标准,实现扶贫效应辐射广度、深度加大有待探索,必须加以重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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