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提出“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有机衔接”“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等一系列要求。2020年作为脱贫攻坚决胜关键期,同时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初级阶段。乡村振兴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追求,脱贫攻坚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为目标,二者具有一致性。实践表明,乡村振兴可以脱贫攻坚为基础稳健推进,而脱贫攻坚亦能借助乡村振兴机遇纵向深入,进一步形成有效耦合效应。然而,扶贫脱贫与乡村振兴具体对接中依然存在困难。一是目标对象不同。扶贫脱贫针对贫困村、贫困户,主体具有特定性,且在相应的贫困线标准下。而乡村振兴战略针对落后村开展,目标单元实为村庄而非家户。二者在目标对象与作用范围上明显不同。二是实现目标有别。深度贫困作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短板,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所在。新时代背景下,脱贫攻坚的目标致力于实现全面小康,注重人的发展权利。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基于社会发展不均衡,而非短板。其旨在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城乡有效对接。因此,二者在实现目标上有差异。三是时间接力冲突。乡村振兴战略具有一定的阶段性与历史性,着力于解决国家发展不平衡问题。而贫困与社会相伴相生,具有社会性、全球性和长期性特征。未来一段时期内,即使乡村振兴工作已经完成,依然会存在贫困,特别是人类自由发展权利贫困问题。四是推进思路差异。脱贫攻坚以贫困群体为对象,形成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考核评估、精准退出的完整体系。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20字方针,以乡村为起点,开展乡村建设,正在形成一系列针对村庄层面的土地、组织改革。二者在具体行动上存在差异。虽然贵州省制定了“1+2”“1+6”“1+10”的扶贫脱贫配套政策,也出台了乡村振兴规划方面的政策,但是并没有出台关于脱贫攻坚与相关政策衔接的政策文件,这是未来贵州省农村工作的重点挑战。(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