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在“大扶贫”机制构建和创新探索中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积极探索并构建了减贫和脱贫后防止返贫的监测预警机制。该监测预警机制总体思路就是,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脱贫”与“防贫”相结合,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探索建立了集监测、预警、扶持、保障为一体的防贫监测预警机制,目的就是通过认真分析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因户制定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针对已经脱贫县乡村和贫困户,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因病因学刚性支出远大于收入,因灾、突发大病、突发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民政特困供养对象、长期保障户、重残者等四类人群作为监测对象。核心就是构建落实防贫监测、预警、保障三大机制。
在这方面,贵州省江口县的经验值得推广。具体做法就是:第一,立体监测清底数。按照“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对录入系统的重点监测对象,根据家庭收支、生产生活、因病、因学、因灾等方面情况,通过“群众申请、入户调查、部门比对、村民小组评议、村民代表审议、村级公示、乡镇复核、县级备案”进行识别;简易识别程序采取“群众申请、入户调查、村三委评议、部门比对、村级公示、乡镇复核、县级备案”进行识别。第二,精准预警强管理。采取多重预警,包括先锋网格员监测预警、部门筛查预警和帮扶责任人联系预警。第三,标识管理和多种保障防返贫。即对录入系统的重点监测对象中的“返贫致贫临界户”“返贫致贫边缘户”“返贫致贫监测户”,实行红、橙、黄“三类标识”管理,逐户制定防贫方案、提出保障评估报告,形成“一户一报告”,将每户评估报告录入管理台账,实现标识清、底数明、措施实,常态化监管。(www.xing528.com)
2019年,江口县共识别出重点监测对象1800户4518人。其中,脱贫户872户2003人,分别占比48.4%、44.3%;未脱贫户783户2014人,分别占比43.5%、44.6%;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45户501人,分别占比8.1%、11.1%;按照“四类”重点划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的414户1211人,分别占比23%、26.8%;因病、因学导致家庭刚性支出远大于收入的638户2129人,分别占比35.4%、47.2%;因灾、突发大病、突发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22户72人,分别占比1.2%、1.5%;因各种原因需要民政兜底保障的726户1106人,分别占比40.4%、24.5%。针对以上情况,采取不同保障措施,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防止和减少返贫现象。例如对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的414户1211人中有劳动能力的对象,采取东西部协作劳务输出、开发公益岗位就业、产业扶贫、集体经济分红4项措施;因病、因学导致家庭刚性支出远大于收入的638户2129人,采取纳入民政重点保障对象、落实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和社会扶助4项措施,减少刚性支出;因灾、突发大病、突发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22户72人,采取筹集民政、医疗、住建、扶贫、社会公益等资金的办法予以救助;对因各种原因需要民政兜底保障的726户1106人,采取民政兜底、爱心捐助等措施予以保障。同时整合农村闲置学校、村委会等资源,建成敬老院10所、规范化农村互助幸福院34所,对其中的252名残疾、智障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集中供养,确保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等。可以说,“大扶贫”防贫监测预警机制的积极创新和探索,是贵州的“大扶贫”机制中又一创新经验,在全国具有示范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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