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强化组织领导是提升治理实效的基础,统筹和监管扶贫资金的使用是提升治理实效的前提,扶贫政策的执行是提升治理实效的关键,扶贫队伍的激励是提升治理实效的重点。贵州在组织领导、资金使用、考核评估以及容错激励等方面构建多重有力保障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
1.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为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双组长”责任制,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贵州省两次召开省委全会部署脱贫攻坚,高频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专题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各级“四大班子”成员、各部门主动聚焦脱贫攻坚,实现贫困县、乡、村有挂职帮扶领导,贫困人口有帮扶干部。
2.统筹和监管资金使用
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得到了中央和社会各界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2019年,中央和贵州省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45.31亿元,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投入182.79亿元。在加大扶贫资金筹措力度的同时,贵州省也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统筹力度。坚持资金围绕项目转,多元整合、精准管理使用扶贫资金。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及时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共入库县级脱贫攻坚项目12.33万个,资金规模1769亿元。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全资金使用相关制度体系,制定《关于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责办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正负面清单政策》等具体实施政策。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格资金管理和项目申报程序,切实做到全过程公开公正,委托第三方全覆盖开展了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和验收。每季度召开全省扶贫系统经济运行调度分析会,定期通报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3.完善考核评估机制(www.xing528.com)
完善扶贫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精准扶贫业绩考核办法、贫困退出实施办法、精准扶贫工作督查办法等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行扶贫开发工作绩效与干部评先选优挂钩、与绩效考核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的“三挂钩”制度,并将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督查落实机制,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组和专项督查考核组,重点围绕脱贫攻坚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干部作风、政策落实等开展专项巡察和动态督查。推行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督促检查、追责问责“五步工作法”,让各级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地落实更加有章可循。
建立健全负向惩戒机制,制定出台了干部执行力问责办法,明确了问责情形、程序、方式和结果运用,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对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任务无故拖延或执行不力的,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不执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或未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要求的多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形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干部担当作为。对在脱贫攻坚中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失职渎职,懒政怠政的从严查处,确保干部执行力提升。
4.创建容错激励机制
在加强考核评价的同时,贵州也重视对脱贫干部队伍的关怀和激励,出台了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机制,对所有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培养使用、表彰奖励、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抚恤救助、能力提升、创新创业、容错纠错八个方面强化正向激励,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和在脱贫攻坚中建功立业的信心和决心。强化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能力提升、人文关怀等保障,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渠道,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程序报批后破格提拔使用,全面激发了基层一线脱贫攻坚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坚持从严管理与宽容保护相统一,特别是聚焦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营造敢于担当、勇于创新、锐意改革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最大限度地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并逐步建立完善了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细则,明确了容错纠错的情形,坚持“三个区分”区别对待过错行为,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用舍我其谁的担当和立说立行的作风大胆干事、大胆尝试,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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