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故意隐瞒收入
企业为了逃税,在发出商品,收到货款,但发票尚未给购货方的情况下,将发票联单独存放,而作为应付款下账。如A企业销售一台电子产品,购货方提走货物,并将货款80万元交付销货企业,但未索取发票联。企业并不知道购货方何时来取发票联,便将开具的价格为80万元的发票隐藏起来不做账,从而影响了当期损益。
【例】查账人员在查阅某工业企业20××年8月份“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时,发现8月25日价值5万元的低值易耗品增加,但相同日期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对此未作记录,决定进一步查询。
查账人员查阅了8月25日6#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为:
借:周转材料50000
贷:产成品50000
经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到该企业以成本为5万元的产成品换取了另一企业的同等价值的产成品作为本企业的低值易耗品,但双方企业为了少计收入,均未通过销售收入账户反映。
审计调查:
用以货易货的形式销售产品实质上仍是销售行为,被查企业将正常的购进和销售混为一起核算,未能真实反映销售收入。
被查企业应编制调账分录如下(假定该产成品的售价应为5.3万元,低值易耗品的进价为5.3万元,上述问题在8月份被查清):
借:产成品50000
贷:周转材料50000
借:周转材料62010
贷:主营业务收入5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10(www.xing528.com)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
贷:产成品50000
如果上述问题在年终结账后被查清,应编制调账分录如下(假定所得税率25%,按净收益的10%提取盈余公积,60%分配投资者利润):
借:周转材料120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10
——应交所得税[(53000-50000)×25%]75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5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75
贷:盈余公积225
应付利润135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
贷:银行存款750
借:应付利润1350
贷:银行存款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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