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营业额、市场份额的计算,均需要建立在准确界定相关市场的基础上。因此,以平台收取的接入费还是以平台上商户的营业额为标准来衡量互联网企业的规模,存在巨大争议。易到用车的举报所根据的是司机账户的流水额,按此标准确实已达到反垄断申报标准。然而滴滴和快的则以平台获得的收入为标准,认为其远未达到反垄断申报标准。另外,平台型企业的用户多归属行为,也会对市场份额的核定产生影响。
营业额、市场份额的计算,均需要建立在准确界定相关市场的基础上。传统的计算市场份额的方法为,用企业的年度营业额除以相关市场中的年度营业总额。如果相关市场难以准确界定,则营业额、市场份额也难以准确计算。除此之外,关于平台型企业营业额、市场份额的计算仍然存在其他难题。
首先,平台型企业具有独特的经营模式。作为平台型的企业,一般通过向接入平台的用户收取接入费来获得收入。接入费一般按照商户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例如天猫对商户按照不同的经营门类收取0.5%~5%的技术服务费。因此,以平台收取的接入费还是以平台上商户的营业额为标准来衡量互联网企业的规模,存在巨大争议。例如,滴滴与快的合并后,易到用车曾向商务部举报,要求反垄断局进行立案,理由就是滴滴与快的的合并达到了反垄断申报标准。易到用车的举报所根据的是司机账户的流水额,按此标准确实已达到反垄断申报标准。然而滴滴和快的则以平台获得的收入为标准,认为其远未达到反垄断申报标准。(www.xing528.com)
另外,平台型企业的用户多归属行为,也会对市场份额的核定产生影响。例如,有两家平台型企业,如果单独计算,市场中都有30%的用户接入其平台。但是由于存在着用户多归属的行为,有10%的用户是同时接入两个平台的。那么如果直接计算这两家平台型企业合并后的市场份额将达到60%,但实际上存在着部分重叠的用户群。因此,用户的多归属行为可能会高估平台型企业横向合并后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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