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平台型企业横向合并后社会总福利变化情况的研究,可以对反垄断监管提供一定的启发。可以将用户规模视为的函数。因此,对应不同强度下的交叉网络效应,反垄断监管的重点应有所差异。而在传统的反垄断分析中,成本节约将发挥较大的作用。
对平台型企业横向合并后社会总福利变化情况的研究,可以对反垄断监管提供一定的启发。
第一,本部分的研究表明,平台型企业横向合并后,社会总福利并不必然下降。因此,尽管合并后将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新企业,特别是当交叉网络效应的强度较大时,参与合并企业的市场份额将非常大,但这并不会导致社会总福利的下降。由于此时用户接入平台后可以获得更大的交叉网络效应,因此用户的总剩余会提高,社会总福利也会提高。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平台型企业的横向合并案例,合并后企业的市场规模这一指标将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三,本部分的研究表明,当合并后保留两个平台时,如果交叉网络效应的强度相对较小时,可能会出现用户总剩余下降、社会总福利上升的情况。因此,对应不同强度下的交叉网络效应,反垄断监管的重点应有所差异。当交叉网络效应的强度较大时,此时无论合并后保留一个还是两个平台,用户总剩余、社会总福利均会提高,故对平台型企业横向合并行为的监管态度可以是比较宽容的。当交叉网络效应的强度较小时,如果是保留两个平台的模式,则此时的反垄断监管也需要考虑用户总剩余在合并后是否会下降;如果是保留一个平台的模式,则需要结合成本节约的大小,分析用户总剩余、社会总福利的变化情况。(www.xing528.com)
第四,在本部分的理论分析过程中,交叉网络效应的作用是最重要的。而在传统的反垄断分析中,成本节约将发挥较大的作用。本部分的结论表明,当交叉网络效应的强度较大时,交叉网络效应已经足够起主导作用,合并后的社会总福利则总是会提升。因此,在平台型企业横向合并的反垄断监管分析中,成本节约的分析可以退居其次,重点应放在交叉网络效应的分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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