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交易即证券公司贷给顾客资金或证券以使顾客能在一个购入或售出交易中履行结算义务的一种形态,即顾客在现金或股票不充裕的情况下,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即可向证券公司借得所需的现金或股票以完成买进或卖出交易,证券公司必须按正常交易的常规在定约后的第三天进行支付或结算。
一个顾客如想完成一个信用交易,首先需要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交易价值的30%以上,且不能低于30万日元。然后还必须向证券公司递交一份合同建立信用交易户头,将买卖指令放在正常交易一栏中,同时制定必须以信用交易形式进行。顾客还必须在订立该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内将所有的保证金交给证券公司。在定约后的第三个交易日,如果一个买进交易,证券公司就将交易所需的资金借给顾客,并保有买进的股份作贷款的抵押。在卖出交易中,证券公司将交易所需的股票借给顾客,并保有所得的资金作为贷出股票的抵押。而后就是顾客与证券公司之间进行户头结算。
虽然证券公司可以向顾客提供部分现金或股票,但很大一部分的资金是由证券公司向金融机构和证券融资公司借贷的,故此,从这一点来说,信用交易可以说是一种由第三方来进行财务控制的交易体系。进行信用交易有下面的两个动机:①从买卖的差价上赢得利润;②以此使手中的股票套期保值。(www.xing528.com)
信用交易作为协调临时供需手段引进的,当股价过度波动时,信用交易能起稳定器作用;当股价不可思议的劲升或猛跌时,信用交易能起缓冲供需矛盾的作用。然而,信用交易对于市场价格具有更为复杂的影响,具有极浓的投机色彩。
(二)投资金融业务。如上所云,证券公司在采用保证金信用交易形式进行股票买卖时,可向证券金融股份公司申请融资或借股:①证券公司在承销或购买公债、公司债券时,如短期资金不足,可以申请贷款;②上市公司对其老股东增资募集新股时,证券公司可将上市股票或债券作抵押,申请认购新股贷款。此外,投资人若在购买债券时出现资金暂时困难,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担保,向证券金融股份公司申请小额贷款。按日本的规定,证券贷款或贷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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