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另外,美国法律规定有价证券欺诈罪最高可以判处25年监禁,伪造递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报表的,其个人将最高可能被罚款500万美元、判处20年监禁,而如果是公司有上述伪造文件行为的则最高可能面临2500万美元的罚款。
无论是在国外注册的还是在上市地国(或地区)内注册的上市公司,一般都被要求有严格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比如美国政府在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法案》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根据该法案之规定,任何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外国公司都要熟知新法案规定的企业管理架构和内部控制要求以及其对公司运作和管理的影响。另外,美国法律规定有价证券欺诈罪最高可以判处25年监禁,伪造递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报表的,其个人将最高可能被罚款500万美元、判处20年监禁,而如果是公司有上述伪造文件行为的则最高可能面临2500万美元的罚款。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于2007年发布了新的内部控制审计标准,即审计准则5号(其全称为《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该准则取代了2004年所发布的审计准则2号。新的准则强化了外部审计人员使用自上而下的风险基础审计方法来执行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它对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的审计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因而被看成是内部控制审计实务的最好方法。对于拟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来说,在上市前需要按照该准则,由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尽职调查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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