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8日,在上市主承销商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摩根士丹利的安排下,由施正荣完全控股的壳公司D&M TECHNOLOGIES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尚德控股” ,发行1股,面值0.01美元。2005年8月16日,“尚德控股”和“尚德BVI”的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了一份“换股协议” 。根据协议,“尚德控股”以向“尚德BVI”现有的16家股东发行股票作为代价,交换这些股东所持有的“尚德BVI”全部股份,这简称为“换股” 。“换股”后,“尚德控股”将持有“尚德BVI” 100%股份而“尚德BVI”的16家股东将拥有“尚德控股” 100%的股权。“尚德控股”作为最终控股公司,将择机上市。
“尚德控股”共向“尚德BVI”现有的16家股东发行了89 999 999股普通股和34 667 052股A系列优先股。这些代价股份与“尚德BVI”的股权结构相比,只有两处差别:第一,为了方便上市操作,原应支付给施正荣的股份改为支付给D&M TECHNOLOGIES公司;第二,代价股数比“尚德BVI”发行股本少了一股。为什么少一股呢?因为这一股早就被 D&M TECHNOLOGIES注册“尚德控股”时持有了。“尚德控股”其实是完全复制了“尚德BVI”的股权结构。(www.xing528.com)
在“尚德控股”的公司治理方面,外资依然维持了强势的地位。根据“尚德控股”的《公司章程》,“尚德控股”的A系列优先股享有和“尚德BVI” A系列优先股同样的权利,此外,“尚德控股”必须任命高盛和龙科的代表进入董事会,并任命他们进入“无锡尚德”的董事会。双方也约定,一旦上市成功,“尚德控股”将启用第二套《公司章程》,外资的控制力将大大减弱,“对赌协议”也随之失效。这说明,外资对国际公开市场的管治水平有着充分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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