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以后,客家人开始南迁。从黄河流域到江淮,再到闽西、赣南,聚居于粤东等五岭地区,然后再向四面分迁,过番到南洋各地。客家人长期迁徙,但绝不忘中原故土。客家人的葬俗是二次葬,似乎表明自己虽然回不了故土,但还是希望子孙将他的尸骨带回故园安葬。客家祖屋的堂号、堂联无不表明与故土的亲缘。客家的“客”字,根本性表明他们所到之处以客自居,绝不喧宾夺主,他们心灵的故土是河洛。近两千年的不断迁徙,这种意识也在不断深化演变,形成客家人独特的家国情怀。秦晖先生说,“‘传统’在国内更多地保留于客家地区,与‘中国传统’这世界上更多地保留于海外华人社区……是一种很类似的现象,它的实质就是移民群体对于文化认同的一种特殊需要”。[1]这种家国情怀在近现代海外“客商”身上表现尤为强烈。
中国传统商帮大多是以地域结帮的。在南洋的华商开始也一样,分为好多帮,大的有福建帮、潮帮、广府帮、海南帮等,小的有义兴帮、海山帮等,为了地盘或利益,长期争斗,甚至发展成为武装械斗,双方不仅都回乡拉人,而且还同殖民者、地方土著勾结,打击对方,双方均死伤无数。这种华商内部的争斗,在西方殖民者到来之后,就成为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客商”开始形成也是以地域为基础的,当时称为“广东客家商帮”,但很快就演化为以文化为纽带的组织。因为客家人居住地比较分散,除粤闽赣山区较为集中外,其他地区都是分散并与其他民系混合居住的。但客家话却是不变的沟通方式,也是基本的认知方式。客属公会的成立,标志着客属组织已没有地域限制,而是以文化认知。“客商”办的学校也照样接受其他华商子弟就读,比如郑景贵办的慎之私塾,华商子弟都可以就读。由于客家人是长期迁徙的,是要不断地在别人的地盘上求生发展,因此,客家人没有很强的地域意识。客家人喜欢同别人融合,这也是他们长期迁徙养成的特性,也是他们发展的必须。马六甲的青云亭、新加坡的海唇福德祠就是“客商”同其他商帮共同建造的。
历代“客商”在南洋都秉承客家人的优良传统,有大局意识,不强化地域偏见。有资料可查的,近代“客商”领袖张弼士等都强调“地不分南北”;胡文虎虽然致力于客属公会的建设,但一直本着“畛域不分,一视同仁”的原则,对各帮华商请求,均采取“凡有请求,辄不悛拒”的态度。客家崇正总会成立时,“客商”李瑞琴就提议:“吾系侨港人士,以工商二界为多。窃谓吾人拟组织之团体,当以旅港崇正工商总会为名,不必冠以客家二字。因吾人坚忍耐劳,赋有独立之性质,所习又不与人同化,故土客之间,情感不无隔阂。吾人雅不以四万万五千万之中华民族,各分畛域,故取崇正黜邪之宏义。”[2]由于具有这种认识,客家人在东南亚华人中也成为具有强烈国家观念与民族意识的族群,“泛华化”的倾向一直较为明显。[3]“客商”领袖田家炳说:“我觉得不光是‘“客商”’内部要加强团结交流,也要和其他商帮加强团结交流。只要大家放下心中的成见,以大中华为念,不囿于小群体,而是抱着宽广的胸怀和长远的眼光,取长补短,共同为祖国经济发展,为世界贸易繁荣多尽些心力,意义会更大。”[4]
西方殖民者进入南洋各地以后,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华商们必须联合起来,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生存发展。因为西方殖民企业带过来的不仅是先进的生产体系、强大的资本优势,还有坚强的政府支持。而当时在南洋的华商,腐败而软弱的清政府不可能给予他们支持,他们要同列强竞争,共同生存发展,就必须联合起来。这种形势当时各帮都已意识到,但要消除以前的隔阂和矛盾是非常困难的,需要有一个促进力量。当时清政府中的改良派也意识到要保护海外华商华侨利益,必须要有一个联合的组织。黄遵宪到南洋担任新加坡总领事时,就已经着手进行华商的联合工作。客观上,“客商”和客家社团在这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促进作用。(www.xing528.com)
由于“客商”组织没有地域特性,很容易同其他商帮建立联合。比如,郑景贵是“客商”领袖,但他是增城人,在地域上属广府帮;胡子春是“客商”领袖,但他是福建人,同福建帮密不可分;张弼士是“客商”领袖,但当时大埔县属潮州府辖区,潮州帮认为张弼士属于潮帮人……这些“客商”领袖的特殊身份对于华商网络的建立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另外,客家社团在组织上也促进了华商网络的建立。
由于持续移民迁徙的特殊历史原因,客家人有着强烈的自组织意识。“客家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会馆一类团体组织,来保护客家人的安全和群体利益。旅外的客家人,往往仍是聚居一处,保持着与当地人不同的生活习俗。在海外的客家人成立了诸如宗亲会、同乡会、会馆等组织……通过客家社团组织,联结海内外乡亲情谊,对客家地区的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各种社团组织的联系,达到维系客家文化的传统、使之持续不断的目的。”“1921年便在香港成立崇正总会,1922年和1923年先后在新加坡成立‘应和会馆’和‘南洋客属总会’。地方性社团很多,比如香港就有惠州客家人组成的社团30个。台湾成立了‘世界客属总会’。”[5]这样的族群特征就为客家精英倡导民族观念、国家观念创造了条件,更容易超越地域观念而形成全国性的民族主义意识。因而,他们在宣扬族群意识时,更多地注重与中华民族的共同点,而非差异性。例如,在1939年的东南亚各埠丰顺会馆大会上,新加坡客属公会主席谭光辉就明确指出,“我们要想,有国然后才能有家……我们要明白,就是有了小团结,才有大团结。我们现代救乡,算是致力于小团结,应该把我们基础建立坚固,统一我们阵线,做国家强有力后盾,才算尽了我们的责任”。能够较早跨越华南侨乡的心态,建构以中国为对象的跨地缘认同,这也成为客家人对当地及中国政治参与特别积极的一项原因。[6]
秦晖先生在论述客家心态时认为:移民社区的“集体主义”是个超民族的普遍现象。“客家居民在面临土著居民的包围与敌视(至少是异视)的条件下,只能强化自身的群体凝聚力,更紧密地抱成一团,才能在严峻环境的挑战下生存、竞争并得到发展。而宗法关系则是当时条件下群体凝聚力所能找到的最合适的象征形式。另一方面,当客家人借助于群体凝聚力生存下来并增加了实力之后,也会给予宗法关系以新的经济支持,如投资扩建祠堂、置族产、修族谱等。而土著居民没有这种环境压力,他们的宗法传统便很‘正常’地随着商品货币关系与私有财产关系的发展而淡化了。”[7]“近代东南沿海地区的客家人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刺激下出现的宗法强化,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以‘宗族自治’对抗‘家国一体’的新蕴义。富商们(包括客居海外的侨商们)以其财力资助建祠修谱之类的‘敬宗收族’事业;而‘敬宗’是为了‘收族’,‘收族’是为了更好地与族外势力竞争——在早期这种竞争可能只是宗族械斗式的权势竞争,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这种竞争会逐渐带有商业利益的色彩——并排斥外部(如政权)对族内事务的干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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