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的政府审计事业恢复以来,国家审计机关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改善国家治理和组织治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书拟以审计主题和公共资源经管责任为基础,建立一个将上述问题贯通的政府审计业务类型体系的理论框架。
新中国的政府审计事业恢复以来,国家审计机关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改善国家治理和组织治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根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对政府审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主管审计工作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政府审计提出了一些更加形像和具体的要求。例如:审计要做权力监督的“紧箍咒”;做制度完善的“倒逼”机制;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做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做政策落实的“监查员”;做经济运行的“安全员”;做重大项目落地、做深化改革的“催化剂”;要发挥“双利剑”作用,一是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二是促进发展和保证经济安全的“利剑”[3]。面临如此良好的发展态势,人们不禁要问,政府审计究竟能干什么?政府审计究竟审计谁?政府审计究竟审计什么?政府审计业务类型究竟有哪些?上述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政府审计业务类型体系。
现有文献涉及政府审计究竟能干什么、政府审计究竟审计谁、政府审计究竟审计什么、政府审计业务类型究竟有哪些,然而,上述这些问题的研究缺乏贯通,并且缺乏可操作的审计主题,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得政府审计业务类型体系不清晰。本书拟以审计主题和公共资源经管责任为基础,建立一个将上述问题贯通的政府审计业务类型体系的理论框架。(www.xing528.com)
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一个简要的文献综述,梳理政府审计业务类型体系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分析审计功能,以审计主题为基础来确定审计什么,以公共资源经管责任为基础来确定审计谁,由此提出一个政府审计业务类型体系的理论框架;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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