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2017年国家级贫困县退出省级核查工作方案》要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省水利厅、住建厅、卫计委、人社厅、民政厅等5个部门,分别选调一名熟悉扶贫工作的副厅级领导带队,抽调本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省级核查组,省扶贫办为每个核查组配备了2名专业干部来富裕县开展了实地核查。
核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入村入户走访、现场勘查、问题研判和汇总分析等形式,全面客观的了解富裕县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扶贫政策落实和取得的成效,运用抽取的样本对贫困县退出关键指标进行认真核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富裕县在脱贫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做法进行了归纳。随机抽取蓬生村、龙水泉村、龙山村等三个贫困村,抽取五一村、勤俭村、永生村等3个非贫困村,抽取251户农户,其中脱贫户107户281人,未脱贫户14户28人,非贫困户130户345人。核查的三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分别为0.74%。0.9%,0.18%,3个贫困村“三通三有”全部达到退出标准。
随机抽取的就251户农户。均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义务教育有保障。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相对稳定的收入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占25.48%。19.56%和8.89%,转移性收入占46.06%。核查中发现漏评户1户2人,漏评率0.09%,未发现错退和错评现象。脱贫人口错退率为零,综合贫困发生率0.71%,群众认可度为98.33%。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已经到位。核查组综合认定,富裕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建议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国家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黑龙江省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国务院扶贫办和中科院地理研究所签约评估单位——东北农业大学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18年1月10日至20日,对富裕县的退出工作进行了评估。(www.xing528.com)
第三方评估工作队在富裕开展了评估抽样、资料收集、入户调查和疑似问题处理等工作。富裕县共抽取24个村,包括贫困村、非贫困村以及偏远村。抽取的各类型农户样本总量1012份,建档立卡户与非建档立卡户的样本量分别为528份、484份。其中建档立卡户中贫困户54份,脱贫户474份,建档立卡户与非建档立卡户的比例大约维持在1:1的水平。另有村干部问卷24份,县乡干部问卷47份。通过评估,富裕县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脱贫人口错退率均在2%以内,群众认可度高于国家提出标准。富裕县综合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漏评率、错退率、群众认可度分别是0.8%、0.6%、0.05%、0.97%、90.54%。
按照贫困县退出程序,黑龙江省于2018年2月9日至2月15日,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对拟退出的扶远市、饶河县、望奎县、富裕县和甘南县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时间为7天.在公开征求退出意见期间,除接到两个政策咨询类的电话外,没有反映贫困县退出问题的情况。
2月24日,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审定富裕县等五个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同意申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富裕县等五个县市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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