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统筹使用相关政策和资金,对患病住院的,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兜底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6条保障线,确保大病治好。
第一,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线”。贫困人口缴费210元/人/年,由县财政和民政分别负担84元和126元;门诊统筹年最高限额180元,用于支付县乡村普通门诊费用;在同级别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将贫困残疾人9项医疗康复项目(重度残疾人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第二,大病保险“保障线”。从医保基金中按31元/人/年的标准提取资金,购买中国人寿大病保险,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按照市里统一标准,住院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自付合规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再提高5%,0-10万元按55%、10万元以上60%予以报销。
第三,兜底保险“保障线”。按参保贫困人口每人每年25元标准筹集,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金额,由保险公司的大病兜底保险给予全部核销。
第四,商业补充保险“保障线”。由合作银行、社会捐助筹集保险资金,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兜底保险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足90%的部分由补充保险补齐。(www.xing528.com)
第五,医疗救助“保障线”。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兜底保险、补充保险等四项攻策报销后的合规费用,医疗助报销比例80%,最高救助限额5万元。
第六,慈善救助“保障线”。设立慈普被助扶贫基金,对经过以上五条保障线报销后自付费用过高的,起付线3000元以上按50%的比例报销,最高限额1万元;通过三道保障防线,实现合规费用再报销达90%以上,乡镇达95%以上,贫困患者报销4169万元,人均减少支出1780元。
在此基础上,对贫困人口患大病转诊到外地公立三级医院住院15天以上的,给予省内每天50元、省外每天80元的生活补助,最高补助50天。另外,县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出院当天在医院“一站式”窗口即时结算;县外住院实行政务大厅“一站式窗口”办理,20个工作日内结清,改过去奔奔波波“跑钱”,为现在安安心心“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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